日前,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这是以2026年8月28日为制度切换节点,对新出让商品住房项目预售、现房销售、预售资金监管、主办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土地价款缴纳等作出的系统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