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天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已经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围绕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系统保护各类历史文化遗产,天津开展了哪些体现本土特色文化方面的工作?日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委委员、一级巡视员师武军接受了记者采访。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华旺) 《天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已经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围绕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系统保护各类历史文化遗产,天津开展了哪些体现本土特色文化方面的工作?日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委委员、一级巡视员师武军接受了记者采访。

师武军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反复强调要建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保护好城市的历史肌理与文化根脉。天津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资源类型丰富、地域特征鲜明,将认真落实《条例》有关规定,立足本市实际,按照“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的要求,构建层次清晰、系统完整的保护体系,将本土文化特色全面贯穿于保护、传承、利用的全过程,实现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协同保护。
一是系统建立全方位的保护对象体系。《条例》拓宽保护边界,实现不同类别、不同层级历史文化资源一体纳入法治保护框架。我市名城保护对象既覆盖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不可移动文物、古树名木等实体物质遗存,也将传统技艺、民俗文化、地名文化遗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保护范围,做到地上与地下、有形与无形、城市与乡村统筹兼顾,真正实现应保尽保,不留保护盲区。
二是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彰显天津本土特色文化。《条例》明确“河海相映、中西合璧、古今交融、开放包容”的天津历史文化特色。天津的16个历史文化街区正是这一特色的集中体现,津城核心区14个历史文化街区沿海河两岸呈连片分布,既有古文化街等体现天津漕运文化、民俗活动、传统商业的传统文化街区,也有五大道、解放北路、一宫花园等体现西方多个国家文化特征的街区,蓟州区独乐寺历史文化街区更是体现蓟州古城历史变迁的实物见证。我们将持续加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利用,既保护好街巷格局、建筑本体,也守护好街区整体风貌和生活烟火气,充分展现津沽大地厚重的历史底蕴,凸显天津独有的城市辨识度与文化魅力。
三是强化京津冀协同保护,放大区域文化整体价值。历史文化保护不是一座城市的“单打独斗”,需要跨区域联动协同推进。一方面,我们将持续加强与北京市、河北省以及周边地区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方面的区域协作,统筹推进大运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等建设,塑造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文化纽带,共同推动区域历史文化遗产整体保护,助力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另一方面,立足天津自身区位优势,整合市域内各类历史文化资源,聚焦大运河、长城、海河、海洋四大文化带,统筹推进沿线重点区域的保护利用,推动各类资源串珠成链、连线成面,让四大文化带的独特资源得到系统性保护与创新性传承发展,把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城市发展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