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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贷款2.64亿元 提取资金1.08亿元 内蒙古住房公积金新政激活消费潜能 “租购修养”全周期综合保障职工住房多样化需求

发布时间:2026-09-20 17:31 来源:内蒙古日报·草原云客户端

核心摘要: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消息:该中心自8月4日对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实施以来,截至9月14日,新增住房公积金贷款378笔,发放贷款金额约2.64亿元,已累计为957个家庭办理装修和更新改造提取业务,提取资金金额约1.08亿元,切实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用,进一步激活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潜能。

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消息:该中心自8月4日对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实施以来,截至9月14日,新增住房公积金贷款378笔,发放贷款金额约2.64亿元,已累计为957个家庭办理装修和更新改造提取业务,提取资金金额约1.08亿元,切实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用,进一步激活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潜能。

 

据了解,本次政策调整聚焦缴存职工实际需求,推出多项突破性举措: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100万元提高至150万元;对自治区“英才兴蒙”工程一至六类人才、各盟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多子女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80万元;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不受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限制;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家庭(包括缴存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套数认定范围以呼和浩特市下辖4区4县1旗为独立认房单元;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的装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新政实施以来,有效缓解了家庭在住房购买、装修、改造等方面的居住成本,满足了居民对老旧小区改造、适老化升级及新房品质提升的迫切需求,支持住房全生命周期的消费,同时也带动了装饰装修、新型建材、家居配套等上下游产业链的协同发展,推动住房消费从‘重购房’向‘重居住品质’转型升级,为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提供坚实支撑。”该中心副主任陈涛介绍。

 

此外,2026年3月该中心出台的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取暖费、物业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契税提取政策,经过近半年运行也已显出成效。截至9月14日,该中心共办理物业费提取1004笔,金额约416万元,取暖费提取1444笔,金额约380万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55笔,金额约141万元,契税提取78笔,金额约351万元,租房提取10844笔,增加提取金额约5693万元。

 

住房公积金新政的贯彻落实不仅是住房保障制度的完善,更是提振内需的重要举措。陈涛说:“新政以更灵活、更全面的方式回应了缴存人多样化的住房消费需求,增强了制度的普惠性和适应性。短期看,它盘活了个人账户中的沉淀资金,缓解了居民当期支出压力;中长期看,它标志着住房公积金制度定位的转型,从最初的支持购买自住住房较单一的惠民模式,升级为覆盖‘租、购、修、养’全周期的综合性住房保障账户。”(记者 耿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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