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进一步提升住宅品质,日前,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山东省好房子建设标准指引》,作为“好房子”建设操作指南。明确规定,住宅全屋层高不应低于 3.0m,设有户式中央空调和集中新风系统的住宅,层高不应低于 3.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