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开展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技术改造及设备更新贷款投放项目申报工作。确定,“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26家银行为贷款银行。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开展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技术改造及设备更新贷款投放项目申报工作。确定,“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26家银行为贷款银行。

2026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印发《关于扩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贷款投放、进一步支持设备更新的通知》,明确将建筑和市政领域设备更新纳入贷款支持范围。为做好建筑和市政领域设备更新贷款申请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就贷款的支持范围、条件和申报流程作出安排。
据了解,贷款支持范围,包括环卫设施设备、供热设施设备、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设备改造、居民住宅调压调蓄设施设备、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设备、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设备、城市道路养护管理设施设备、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技术与设备、建筑业智能建造设施设备、建筑节能改造及设备更新。
贷款支持条件,主要参照《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分类指南》和相关产业及技术要求。建筑业智能建造设施设备更新技术参数要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智能建造技术导则(试行)》;建筑节能改造及设备更新改造后要达到《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等规定的有关性能要求。
并确定,“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26家银行为贷款银行。
据了解,项目获得贷款要经过四个程序:
一是项目申请。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汇总本地区项目申请,并将申报材料逐级报送至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二是项目审核。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报送项目进行审核,将通过审核的项目纳入省级备选项目清单。
三是项目推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定期汇总各地备选项目,并将备选项目清单推送至3家意向银行,同步抄送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
四是贷款投放。各相关银行机构收到备选项目清单后,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审核审批和投放贷款。
据了解,项目能否获得贷款,重点要符合五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申报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无违法经营行为,不存在已无实际经营、破产清算中或已破产、已注销等情形,以及失信、诉讼、担保逾期等情形。
二是申报项目为已开工在建项目的,应已完成立项、用地等审批备案手续,不存在处于规划等早期阶段(包括未可研、未立项、未开工等)或延缓建设阶段、已完工等情形,不存在隐债或为信贷准入负面项目等情况。
三是项目建设内容应包含设备更新内容,禁止“不包含设备更新内容”的“纯土建”类项目。
四是申请项目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属于信贷政策明确的负面清单范畴。
五是项目应满足相关产业和技术要求;拟购置设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淘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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