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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眼:各地绘制“十五五”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线路图”(1)

发布时间:2026-01-28 07:32 来源:本站原创

核心摘要:日前,北京、天津、山东、湖北、安徽、辽宁等多个省市发布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制定了“十五五”期间,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的“线路图”。从各地出台的规划建议内容来看,重点都放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绿色建筑等方面。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北京、天津、山东、湖北、安徽、辽宁等多个省市发布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制定了“十五五”期间,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的“线路图”。从各地出台的规划建议内容来看,重点都放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绿色建筑等方面。

 

 

自二十届四中全会定调“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中央“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高质量发展的六大重点任务,行业的转型路线图正从中央的宏大叙事,加速向地方的精细化落地转变。

从各地出台的规划建议内容来看,未来五年,“好房子”建设、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存量资产盘活、闲置用地转化将成为企业竞争的核心战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将被重新定义为运营、服务和资源整合能力。

 

北京市: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积极构建现代化首都都市圈。提升功能圈发展动能,支持雄安新区建设,助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建好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打造北京—雄安人才科创走廊。唱好京津“双城记”,持续推进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建设。

 

高水平建设城市副中心。保持每年千亿级投资规模,推进M101线、六环高线公园、北京艺术博物馆等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特色小镇提质升级。

 

做优做强现代服务业。提高设计、咨询、专利、法律、展览等商务服务国际化水平。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常态化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加强一体化综合监管,推进智能化、无感化监管,落实非现场监管、“无事不扰”、“综合查一次”等改革举措。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动古代与近现代、城市与乡村、物质与非物质等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加强统一监管督察。加强老城、三山五园地区整体保护。深化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推进历史风貌修复和文物腾退保护利用。巩固中轴线申遗成果,推动创建北京中轴线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统筹历史名园、传统村落、古树名木保护。

 

加强“一老一小”服务。实施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工程。

 

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动站城融合发展,实施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综合开发,优先向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供应建设用地,完善住宅、商业、社区服务等生活配套设施。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大存量资源盘活力度,满足城镇工薪群体和各类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扩大租赁住房有效供给,培育市场化专业化运营机构,规范发展租赁市场。探索“一张床、一间房”模式,改善城市运行服务保障人员居住条件。

 

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

 

大力实施城市更新。突出城市更新整体性、系统性,加强空间资源统筹利用,实施区域综合性更新。有序推进老城平房区整院成片区改造,持续实施老旧小区、危旧楼房改造,鼓励产权主体自主更新。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完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积极推动老旧厂房、老旧低效楼宇、低效产业园区更新。优化整合存量资源,提高低效闲置资源使用效率。科学有序高效利用地下空间。加强制度创新和政策集成,完善以需求为导向、项目为牵引的分类实施机制,优化用地政策,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方式,探索建立可持续的更新模式。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振兴”工程,加强乡村规划设计,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和美乡村。推进责任规划师、建筑师、园艺师下乡,共创乡村优质生活环境。节约集约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盘活用好闲置土地和房屋。

 

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动态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提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水平。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加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力度,完善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管理,建设全域“无废城市”。

 

加快建设花园城市。统筹全域绿化彩化立体化,加快建设老城、城市副中心等花园式精华片区,推动基础设施和街区绿化改造。持续建设小微绿地、口袋公园,推动公园无界开放,构建联通便利的绿道网络,完善公园配套服务设施。优化京郊集中连片大尺度彩叶林景观,建设乡村休闲森林花园、乡村周边绿道和驿站。

 

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工作。全面推进建筑绿色发展,持续实施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

 

天津市:

 

《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制定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制定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推动能源、水利、公用事业等行业竞争性环节向民间资本公平开放,完善民营企业授信增信制度。

 

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转变城市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推进空间优化、布局完善、功能提升,强化经济大区引领带动,提升区级经济实力,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有效盘活存量资源资产。推进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完善并购、破产、置换等政策,盘活用好低效用地、闲置房产、存量基础设施。推动科创园区、产业园区、商业街区市场化运行,建设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高品质产业载体。加强轨道交通场站及站点周边综合开发利用。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国有资产盘活共享,支持国有企业有效盘活资质、品牌等无形资产。

 

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制定实施城市更新条例,编制实施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深入实施中心城区更新提升行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提升房屋品质和物业服务质量。分类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完善城市便民生活圈,推动文旅产业赋能城市更新。分年度、有序推进城市老旧管网改造,补齐民生领域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推进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加快全社会无障碍环境建设。建立可持续的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体系。

 

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化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健全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适度超前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更新和数智化改造。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升通达效率,加强停车位、充电桩等便民设施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化水网,强化城市水资源配置和供水保障。深化地下空间统筹开发和综合利用,加强综合管廊建设,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加强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应急避难场所体系。

 

加强历史文化资源发掘保护利用。构建多层级多要素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强化统一监管督察,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地方立法。加强历史风貌建筑活化利用,推动五大道、解放北路、古文化街、意式风情区、渔阳鼓楼、杨柳青镇等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建好用好长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天津段)。

 

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满足城镇工薪群体和各类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

 

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推动移动源清洁化和固定源深度治理,加强城市噪声污染、餐饮油烟、扬尘、恶臭治理,推动空气质量持续向好。深入推进城市园林绿化,科学布局城市绿地、公园体系、绿道系统,加强城市美化净化靓化,建设多彩城市。

 

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强废弃物精细管理和有效回收,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提高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建设“无废城市”。

 

提升重要基础设施本质安全水平,聚焦化工生产、建筑施工、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领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

 

山东省:

 

《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制定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聚焦“两重”、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城市更新、绿色转型、民生改善等领域,谋划实施一批重大标志性工程项目。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府投资全过程管理。

 

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信息披露、社会信用、兼并重组、市场退出等制度,消除要素获取、资质认证、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壁垒。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深化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整治,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加快能源、交通、水利、公用事业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

 

完善并购、破产、置换等政策,盘活用好低效用地、闲置房产、存量基础设施。

 

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新一轮“四好农村路”提升行动,办好农村供水、村庄保洁、村卫生室改造提升、农村改厕、污水垃圾治理等民生实事,加快建设数字乡村,推进现代宜居农房建设,打造齐风鲁韵和美乡村,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统筹优化村镇布局,推动县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

 

高标准推进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全面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探索建立水预算管理制度。

 

大力实施“强省会”战略,推进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加快成势,支持济南建设黄河流域重要的中心城市;深入实施“强龙头”战略,推动青岛西海岸新区提级发展,支持青岛经济总量加速迈上2万亿、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支持烟台加强与环渤海城市协同联动,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加快构建多极支撑体系,推动潍坊新晋万亿城市、临沂和济宁加快迈向万亿城市,建设区域副中心城市。接续实施突破菏泽鲁西崛起行动,加快沂蒙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支持淄博、枣庄等老工业基地和资源枯竭型城市加快转型发展,推动省级新区做优做强、适时扩容,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推进市县协同梯次升级,全面激发县域经济活力,实施强县领跑、特色示范、薄弱跨越试点,推动千亿县扩容提质,深化强县产业帮扶弱县,支持功能相近、地域毗邻的县域一体化发展。

 

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行动,稳步推进老旧小区、街区、厂区和城中村改造,推进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支持济南和青岛等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威海打造全域精致城市样板。以鲁西南地区为重点实施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行动,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深化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适时调整扩大经济规模大、人口增长快的县级市和特大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落实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政策,完善环保、能耗等标准,推进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能源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提升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深化“无废城市”建设。推广绿色出行、绿色建筑,推进碳普惠试点建设。

 

推进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督察,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

 

完善住房供给保障体系。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稳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加快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城镇工薪群体和各类困难家庭住房问题。优化“人、房、地、钱”要素联动,健全住宅用地供应与城镇人口变动、存量房产相衔接的动态调节机制。加强优质地块供给,全链条提升住房设计、建造、维护和服务水平,打造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积极推行房屋安全体检、安全管理资金、质量安全保险三项制度,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推进全社会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推广互助养老、智慧养老、旅居养老、老幼共托等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市建设康养旅游集聚区。

 

统筹化解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领域风险,健全房地产“白名单”融资常态化机制。

 

湖北省:

 

《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推进传统产业优化提升。实施传统产业焕新工程,推动汽车、钢铁、石化、矿业、建材、建筑、船舶、纺织、食品等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智赋能。

 

消除要素获取、资质认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壁垒,破除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体制机制障碍。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统筹优化村镇布局,推动县域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协同推进县域国土空间治理,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好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等问题,提升农房建设品质。传承农耕文化,保护传统村落,彰显荆楚特色风貌。

 

节约集约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法盘活用好闲置土地和房屋。

 

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县域经济“双20”帮扶机制、“双百”科技赋能工程、经济强县高质量发展行动,加快百强县进位、千亿县扩容。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大力实施城市更新,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提升功能品质,保护传承历史文脉,建设具有荆楚特色的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现代化人民城市。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加快建设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湖北段),建成长江博物馆,深化长江文明溯源研究和传播展示。实施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工程,建设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

 

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优化住房供应体系,完善商品房开发、融资和销售等基础制度,健全“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满足城镇工薪群体和各类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打造全生态“好服务”。因城施策优化住房消费政策,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激活返乡置业、教育置业、创业置业和改善性置业需求。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

 

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共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短板。

 

加快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能源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推进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市场化改革。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提高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统筹推进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有序化解,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严防系统性风险。

 

安徽省:

 

《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十五五”时期,要实施传统产业焕新行动,加快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纺织、煤电、矿业、建筑等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升级。

 

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创新,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更新和数智化改造。推进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重大项目审批和要素保障“绿色通道”。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提高民间投资比重。

 

消除要素获取、资质认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壁垒。完善并购、破产、置换等政策,盘活用好低效用地、闲置房产、存量基础设施。

 

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统筹优化村镇布局,推动县域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好农村改厕、垃圾污水等问题,加快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

 

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提升产业支撑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深入推进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行动。强化整体运营理念,提升城市规划建设运营水平。实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行动,推进中国建造(安徽)互联网平台建设,提升城市治理智慧化精细化水平。提高城市安全韧性水平,加快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推进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改造,因地制宜探索市区一体化、镇域协同发展模式。

 

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加快长江、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安徽段)建设,推动沿淮省份共建淮河文化公园。

 

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商品房开发、融资、销售等基础制度。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满足城镇工薪群体和各类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因城施策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优化房地产全过程监管。

 

全面实施绿美江淮行动,深化“四廊两屏”保护建设。稳妥推进黄山(牯牛降)国家公园创建。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

 

推动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能源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全省域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全省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统筹实施城乡安居工程,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和保障长效机制,建设城乡房屋安全提升先行区。

 

辽宁省:

 

《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制定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加强基础设施统筹规划,优化布局结构,促进集成融合,提升安全韧性和运营可持续性。适度超前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完善信息通信网络,加强物联网及感知系统同步规划建设,布局辽西地区绿色算力中心,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更新和数智化改造。加快完善“双核两轴三环六通道”交通布局,以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为主骨架建设多元复合的交通走廊,提升跨区域、跨方式一体衔接能力,重点推动秦沈高铁二通道、丹通高铁、京哈高铁直通线、沈阳都市圈环线高速等项目实施,加快推进沈阳桃仙机场第二跑道、大连金州湾国际机场、秦沈高速等项目建设,依托桃仙机场和沈阳南站建设东北亚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加快建设辽宁现代化水网,推进辽东半岛水资源配置一期、辽柳等大中型灌区新建及改造、浑河等中小河流及涝区治理、农村供水等工程建设,增强洪涝灾害防御、水资源统筹调配、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推进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坚决破除卡点堵点,着力提高政策统一性、规则一致性和执行协同性。深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善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标投标和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完善市场监管机制,着力提高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能力。

 

全面摸清存量资源资产底数,盘活用好低效用地、闲置房产、存量基础设施,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国有资产盘活共享,推动停缓建项目盘活处置。

 

稳步有序推进各类开发区整合优化,探索“开发区+功能园区”、“一区多园”等模式,加快培育一批主导产业特色鲜明的千亿级开发区。

 

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加快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深入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和村庄清洁行动,扎实推进农村改厕及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运行管护机制。健全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节约集约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推动闲置土地和房屋盘活利用。

 

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提升辽中南城市群发展能级,支持锦州等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集约紧凑布局,促进城市间定位错位互补、设施互联互通、治理联动协作。支持抚顺、阜新等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和功能品质,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促进城市内涵式发展。探索可持续城市更新模式,科学有序推进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街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加快地下管线管网建设改造,增强城市安全韧性。充分保护和彰显城市特色风貌,依托城市自然山水脉络营造生态空间,注重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树立城市形象,塑造城市精神。加快建设智慧城市,构建城市运行和治理智能中枢。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法治化水平,有效解决“马路拉链”、停车难充电难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

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督察,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建好用好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辽宁段)。

 

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保障+市场”住房供应体系,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更好满足群众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广房票安置、以旧换新,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力有序消化存量房产。大力推进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好房子”建设,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全链条提升住房建造服务水平。推动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

 

全面推进城乡公共空间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

 

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深化农村面源污染整治,持续整治城乡黑臭水体。加快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

 

推进辽河口国家公园设立,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推进沈阳、大连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

 

推动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能源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统筹推进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有序化解,严防系统性、区域性、群体性风险。

 

加强化工和危化品、建筑施工、矿山、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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