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闵璐)今年以来,武汉市洪山区启动“无违建社区”创建工作,位于洪山区和平街道辖区内的五丰社区积极参与,广泛宣传《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社区居民积极响应,共同监督违建行为。
在一次“拆违进社区”接访活动中,五丰社区的一群婆婆们来到咨询台,向工作人员反映在靠近仁和路地铁站B出口处有一处砖混结构平房,一直没人居住,可能是违法建设。
和平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了解到情况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经多种渠道核查,该处砖混平房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建设,但目前一直“无人认领”。
依据《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第二十条:“执法机关无法确定违法建设当事人的,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栏、有关媒体并在该违法建设场地醒目位置发布公告等,督促违法建设当事人依法接受处理,公告期不少于六十日。公告期届满,仍无法确定违法建设当事人的,由执法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和平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人员在该处违法建设门口以及附近小区宣传栏均张贴了相关公告,仍未找到违法建设当事人。12月1日,和平街综合执法中心组织人员对该处无主违建依法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