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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研观察|为房屋安全使用立规 让安全管理贯穿全过程

发布时间:2026-09-22 16:39 来源:中国建设报

核心摘要:房屋安全治理是一项贯穿建筑全生命周期的长期工作。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主体,把使用规则融入日常,把检查鉴定与隐患治理有效衔接,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

房屋安全既取决于建设质量,也取决于长期使用和维护。我国房屋维护阶段的制度供给不足,亟须各地因地制宜积极创新,为上位法出台奠定基础。2026年7月,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河南省房屋建筑安全使用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将安全责任、使用要求、分类管理、检查鉴定和危险处置纳入统一规范,推动房屋安全管理向日常预防和全过程管控延伸。

 

明确使用边界,是预防房屋安全风险的基础。房屋投入使用后,风险往往分散在装修拆改、用途调整、超负荷使用、相邻施工等具体活动中。一次看似局部的改动,可能改变房屋原有受力条件;长期违规堆载和管护不足,也可能使细小问题逐步累积。《指南》围绕房屋改造、邻房施工、用途变更等作出通用规定,列明损害建筑主体结构的禁止行为,并对正常装饰装修和涉及主体承重结构变动的装饰装修分别提出要求。这些规定把原则性的安全义务细化为可以识别、可以遵守的行为准则,有助于使用人在装修和改造前判断风险,在日常使用中及时纠正不当行为,把安全防线设在风险形成之前。

 

厘清各方责任,是保障安全要求落到实处的关键。房屋进入使用阶段后,所有权人、实际使用人和受托管理人的责任来源并不相同。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按照设计用途和使用性质使用房屋,承担安全使用、隐患治理等责任;居住权人、承租人、借用人等实际使用人以及房屋代管人,应当依法依约使用房屋并承担相应责任;实行物业服务等委托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共有部分的检查、维修、养护等日常管理责任。《指南》系统梳理所有权人、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单位等主体的安全责任,有助于将分散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责任落实还需要与装修登记、日常巡查、隐患报告和维修处置等事项相衔接,使异常情况由谁发现、向谁报告、怎样组织专业判断、如何开展后续治理都有清晰路径,推动各方从被动配合转向主动履责。

 

分类管理提高了房屋安全管理的针对性。住宅、公共建筑、厂房和自建房在使用功能、人员密度、荷载条件、建造方式和管理基础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安全管理不能简单套用同一标准。《指南》针对不同类型建筑,明确了差异化管控措施。以厂房为例,原材料、成品集中堆放可能造成局部楼面荷载超过原设计荷载,检查时应重点核查堆放位置、范围及荷载情况;对于住宅,则应重点防范装饰装修过程中擅自拆改承重结构。通过将违规堆载、擅自拆改、违法加层等风险转化为不同类型建筑的检查重点,《指南》使基层管理人员能够更准确地识别风险、采取相应措施,也让所有权人和使用人更清楚安全使用的行为边界,从而提高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精准性。

 

贯通检查、鉴定和处置,能够形成完整的风险治理链条。日常自查重在及时发现裂缝、变形、渗漏等异常情况,定期安全体检重在持续掌握房屋整体状况,专项隐患排查则针对重点房屋和突出风险进行深入检查。《指南》明确三类检查模式及其周期、内容和方法,使一般观察与专业判断有效衔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危险房屋和危险构件的分类判定、治理程序及应急处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根据风险程度及时进入专业鉴定和分类治理环节,并将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改扩建、用途变更等情形纳入安全鉴定范围,构建层次分明的体检体系。《指南》实施还需要做好宣传培训和技术服务,将专业内容转化为简明清单、操作图解和检查指引,帮助居民、物业服务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看得懂、用得上、执行准。

 

房屋安全治理是一项贯穿建筑全生命周期的长期工作。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主体,把使用规则融入日常,把检查鉴定与隐患治理有效衔接,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指南》为规范房屋使用和维护提供了清晰依据,也为提升既有房屋安全治理能力打下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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