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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全面推广合同节水管理,实施差别化水价政策

发布时间:2023-08-11 07:06 来源:

核心摘要:日前,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广合同节水管理的若干措施》,要求,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施差别化水价政策,鼓励开展用水权交易,以激发合同节水管理市场活力。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广合同节水管理的若干措施》,要求,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施差别化水价政策,鼓励开展用水权交易,以激发合同节水管理市场活力。
 
 
《若干措施》从激发合同节水管理市场活力、强化合同节水管理技术支撑、提升节水服务企业能力、加强财税金融支持、做好合同节水管理组织实施五个方面,提出了合同节水管理的15条举措。
 
据了解,合同节水管理是节水服务企业与用水单位签订合同,通过集成先进节水技术、提供节水改造和管理等服务,以分享节水效益方式收回投资、获取收益的节水服务机制。
 
为激发市场活力、强化政策引领,大力推广合同节水管理,《若干措施》要求,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取水许可、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鼓励用水单位通过合同节水管理实施节水改造,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实施差别化水价政策,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鼓励开展用水权交易,加快用水权初始分配,逐步将用水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
 
《若干措施》要求,培育节水服务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节水服务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节水技术服务,培育发展节水认证、节水咨询、水平衡测试、节水量评估等第三方节水服务机构,推动节水技术服务创新发展,建立健全合同节水管理产业链。加强节水服务行业管理,鼓励各地对节水服务企业、第三方节水服务机构等实行诚信激励,依法依规实行失信惩戒,推进行业组织建设。
 
《若干措施》要求,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多渠道落实节约用水资金,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合同节水管理项目。加大金融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推出符合合同节水管理需求的绿色信贷产品,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节水服务产业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节水服务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券等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若干措施》强调,要重视典型示范引领,在公共机构、公共建筑、农业、工业、服务业、园林绿化等领域,大力推广合同节水管理,遴选发布合同节水管理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因地制宜采取节水效益分享型、节水效果保证型、用水费用托管型以及“效果保证+效益分享”“合同节水+水权交易”等创新模式,实施合同节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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