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严寒冬) 日前,湖北省出台《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今年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将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6月底,建成全省统一项目分类、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事项清单、统一管理系统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12月底,基本建成与国家相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据了解,湖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审批全流程、工程项目类别和办理事项全覆盖改革。审批全流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过程;工程项目类别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办理事项覆盖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湖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时间表是:
按照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
2019年上半年,基本建成省、市(州)两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并实现国家、省、市(州)三级联通对接,10月底,实现省、市(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
2020年6月底,建成全省统一项目分类、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事项清单、统一管理系统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12月底,基本建成与国家相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实施方案》对湖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了"四统一"的要求:
一是统一审批流程。
要求,划分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每个审批阶段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分类制定审批流程。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对于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不再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
开展区域评估。2019年7月底前,制定出台区域评估的实施细则,做好指导协调、政策解读和试点推广等工作。
精简审批环节。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合并审批事项。调整审批时序。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推行"告知承诺制"。
二是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要求,加快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整合建设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三是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要求,"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2019年7月底前,建立"多规合一"协调机制;9月底前,完成差异图斑分析,消除主要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12月底前,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2019年7月底前,实现由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咨询,各市(州)出台"一窗受理"工作规程并制定咨询辅导等服务规定。
"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
"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2019年7月底前,基本建立"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告知承诺、区域评估等配套制度。12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涉及地方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及废止工作。
四是统一监管方式。
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2019年7月底前,建立并实施本行业红黑名单制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将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服务纳入统一监管,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