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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筑市场监管,实现从“人防”到“技防”的跨越

发布时间:2026-07-27 07:27 来源:本站原创

核心摘要: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的通知》,围绕市场准入、评标定标、发包承包、工程款支付、数智化监管五大维度,打出严厉“组合拳”。《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系统推进“人工智能+招标投标监管”,实现从“人防”到“技防”的跨越,标...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金志诚)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的通知》,围绕市场准入、评标定标、发包承包、工程款支付、数智化监管五大维度,打出严厉“组合拳”。《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系统推进“人工智能+招标投标监管”,实现从“人防”到“技防”的跨越,标志着建筑市场监管进入数智化新阶段,为建筑业转型升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持续深化建筑市场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模式、规范市场运行,建筑市场规范化、法治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行业发展质效持续向好。

 

在制度体系建设方面,住建部门持续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与配套制度,逐步厘清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勘察设计、监理等各方主体权责边界,构建起覆盖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制度框架,彻底扭转了以往市场监管碎片化、规则不统一的局面,行业合规经营体系基本成型。

 

在市场秩序规范方面,常态化开展建筑市场乱象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经营、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同时,持续推进招投标制度改革,推广电子化招投标、评定分离等模式,大幅提升了交易透明度,人为干预市场、暗箱操作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在营商环境优化方面,持续精简建筑行业准入门槛,深化资质审批改革,推行告知承诺制等便民举措,大幅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推行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政策,有效缓解建筑企业资金占用压力,极大激发了中小建筑企业经营活力。

 

在监管能力升级方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持续迭代完善,各省市一体化监管平台逐步互联互通,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手段广泛应用,实现项目建设全流程动态溯源、风险预警,市场监管精准度和效率大幅提升。与此同时,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初步建成,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落地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氛围逐步形成。

 

在行业稳步发展的同时,当前建筑市场仍存在部分深层次、顽固性问题,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亟需系统性整治完善。

 

一是市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虚化,存在随意压缩工期、压低工程造价、拖欠工程款等问题,损害施工企业合法权益;少数施工企业、执业人员合规意识薄弱,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仍有发生,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二是招投标市场仍存乱象。部分项目招投标重价格、轻质量,低价恶性竞争现象突出,导致工程品质参差不齐;部分地区存在隐性市场壁垒,借助信用评价、地方保护等方式限制外地企业参与竞争,破坏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秩序,优质优价的市场导向尚未完全建立。

 

三是资金风险防控体系不完善。工程款拖欠、结算滞后等问题屡禁不止,部分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落实不到位,加剧企业资金周转压力,间接引发农民工工资拖欠等连锁问题,影响行业稳定。各类保证金现金缴纳模式仍有残留,企业资金占用负担较重。

 

四是监管体系仍有短板。传统人工监管模式效率有限,跨部门、跨区域监管数据互联互通不足,存在监管盲区和滞后性;信用评价机制不规范,部分地区滥用信用评价设置市场门槛,信用奖惩精准度不足;动态监管、闭环监管机制尚未完全成型,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有待加强。

 

五是行业发展质效有待提升。工程服务领域评标体系不完善,对团队能力、技术方案等核心品质要素权重偏低,重形式、轻实效问题突出,不利于行业技术创新和品质升级。

 

为进一步夯实建筑市场经营主体责任,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优化建筑市场环境,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加快构建“宽进、严管、重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住房城乡建设部就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提出要求。

 

《通知》以问题为导向,部署了五大重点任务:

 

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强调,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变更管理,对1年内变更注册单位2次及以上的人员,再次申请注册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强化企业资质与人员注册执业资格监管联动,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资质时,相关注册人员原则上须在近2年内未用于其他企业申报部批资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展示注册人员变更注册单位次数和注册轨迹,以信息公开压缩“挂证”空间。

 

二是优化评标定标机制。要求,加快推进建筑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保障招标投标主体权责一致。大力推进“双盲”评审,实行评标专家“盲抽”和技术标“暗标”评审,切断人为干预链条。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完善内部程序、决策约束和风险防控机制。优化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工程服务评标方法,突出技术因素。禁止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变相设置壁垒、妨碍公平竞争。

 

三是规范发包承包活动。强调,要规范工程发包行为,建设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强化工程分包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转包、挂靠,不得分包主体结构工程,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严禁“以包代管”。  

 

四是防范化解工程款拖欠风险。要求,全面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鼓励优先采用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推动实现“见索即付”。严格落实过程结算制度,规范结算审核流程和期限,对无争议价款先行支付,完善工程价款争议解决机制,让施工企业“干完活、拿到钱”。

 

五是推进数智化监管。强调,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与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推进“人工智能+招标投标监管”,建立贯通项目标前、标中、标后全过程的分析预警模型。加快监管数智化转型,通过监管系统数据比对,有效甄别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就如何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

 

从“重审批”到“重监管”的转型。《通知》确立了“宽进、严管、重处”机制,意味着监管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以信息公开和动态核查替代静态审批,以信用约束和市场清出强化震慑效应。

 

从“价低者得”到“优质优价”的导向转变。《通知》要求提高技术标权重、推进评定分离、禁止恶意低价竞争,旨在引导市场从价格竞争转向质量竞争,营造追求品质的市场环境。

 

从“九龙治水”到“一网统管”的协同升级。《通知》要求推动全国平台与省级平台及各类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打破数据孤岛,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形成跨部门、跨层级的监管合力。

 

落地工程款风险闭环防控机制。《通知》将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化、常态化,明确“见索即付”赔付要求,从源头破解工程款拖欠这一行业顽疾,形成“事前担保、事中监管、事后追责”的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切实保障施工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

 

深化保证金全域替代改革。《通知》扩大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覆盖范围,实现投标、履约、质量、农民工工资四类保证金全覆盖减负,最大限度盘活企业流动资金,降低企业融资和运营成本,政策普惠性、实操性大幅提升。

 

推进数智化全链条监管。《通知》打破各部门、各地区数据壁垒,构建多平台互联互通的数据共享体系,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智能预警、自动排查、精准监管,推动建筑市场监管从“人工巡查”向“数据赋能”转型,大幅提升监管效率和精准度。

 

规范信用监管边界。《通知》明确禁止利用信用评价设置地方保护和市场壁垒,统一全国信用评价规则,杜绝信用监管滥用、泛化问题,让信用监管回归激励守信、约束失信的本源,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建筑市场是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健康有序运行关乎国计民生。《通知》的出台,既是对当前市场突出问题的精准回应,也是对建筑业长远发展的战略谋划。随着“宽进、严管、重处”机制的全面落地,随着人工智能与市场监管的深度融合,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持续推进,一个更加公平、透明、高效的建筑市场正在加速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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