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日前,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共青海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统筹整合各类扶持资源、凝聚工作推进合力,通过构建财政引导、金融支撑、税收激励、保险配套协同发展格局,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向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在全国首创“公积金+绿色建筑星...
中华建设网 (记者 韩冬) 日前,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共青海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统筹整合各类扶持资源、凝聚工作推进合力,通过构建财政引导、金融支撑、税收激励、保险配套协同发展格局,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向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在全国首创“公积金+绿色建筑星级”挂钩机制,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绿色建筑星级直接挂钩,实行阶梯化倾斜支持,这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开创性意义。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青海省在绿色金融与绿色建筑领域积累了可观的“家底”。
绿色金融的“青海速度”令人瞩目。2025年末,全省绿色贷款余额达到2264.7亿元,全年增加233亿元,占各项贷款增量的80%,有力支撑了产业绿色转型。截至2026年5月末,全省绿色贷款余额同比增长5.8%,碳减排支持贷款余额达1200亿元;累计落地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20.59亿元。全省金融机构已为936家企业建立碳账户,累计发放碳账户贷款476.5亿元,为企业节约利息支出3.2亿元。
绿色建筑的“青海答卷”亮眼。“十四五”以来,青海大力推广绿色建造方式,全省50个项目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100%。18家企业、5类20个技术产品纳入建设领域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目录,8家企业、3类8个产品获得绿色建材认证(评价)标识。
装配式建筑实现破局。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167万平方米,培育国家级产业基地1个、省级生产基地3个,评定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6个。
建筑业支柱地位持续稳固。“十四五”期间,全省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905.86亿元,建筑业增加值1623.53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持续保持在8%以上。
西宁的示范效应突出。西宁市城镇绿色建筑从无到有、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进、从低星级到高星级的发展。2026年,西宁曹家堡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新建T3航站楼和站前交通系统工程获评青海省住建厅2026年度绿色建筑奖补项目,成为高原绿色建筑的标杆。
青海省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协同发展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仍面临诸多现实挑战。
绿色金融“精准滴灌”能力不足。尽管绿色信贷规模庞大,但投向建筑领域的占比仍然有限。当前绿色金融政策落地存在考核与激励约束配套细则不完善的问题,缺乏统一、量化、可审计的考核标准,不同银行执行力度差异明显,部分中小银行甚至出现数据报送不规范、标准理解偏差等问题。
政策协同存在“信息壁垒”。绿色金融政策落实涉及金融、产业、环保等多领域,实践中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壁垒和协调难题。金融机构想获得企业的真实环保信息,往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做调查;企业则面临环境信息多头报送的合规负担。此外,部分地方绿色金融政策有同质化现象,甚至脱离本地禀赋盲目推进。
绿色建筑保险品种亟待丰富。随着绿色产业发展提速,相关领域的风险保障缺口日益凸显。绿色建筑保险、绿色农业保险、碳资产类保险等绿色保险品种亟待丰富,环境风险监控、预警机制尚未建立健全。
装配式建筑推广仍处起步阶段。从整体上看,青海省装配式建筑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比较缓慢,市场的认可程度较低,地方政府扶持政策还不够到位,使得装配式建筑一定程度上存在推广难度大等现实问题。标准化程度低、环节衔接不畅、设计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依然突出。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进展缓慢。青海省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虽已建成运行,近340栋建筑纳入平台监测,但公共建筑能耗水平高、节能改造进展缓慢等问题依然存在。
高海拔特殊气候的技术适配难题。青海高寒高海拔的地域特征,对绿色建筑的保温、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在极端气候条件下实现绿色建筑技术的本土化适配,仍是亟待破解的课题。
为加大对绿色建筑产业的精准金融供给,引导各类金融资源赋能城乡建设转型升级,扎实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共青海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青海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6部门制定了《关于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提出,构建财政引导、金融支撑、税收激励、保险配套的协同发展格局,撬动金融资本与社会资本投向绿色建筑全产业链,筑牢全省城乡建设生态安全屏障。标志着青海省绿色金融与绿色建筑的协同发展迈入制度化、系统化的新阶段。
《实施意见》立足青海高寒高海拔的地域特征,将支持范围精准锁定为九大重点领域:星级绿色建筑开发建设与运维、超低能耗与零碳建筑发展、既有建筑绿色化更新改造、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发展、绿色农房与乡村低碳建设、建筑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应用、绿色建材推广与产业发展、智能建造与建筑绿色技术服务、建筑领域绿色消费培育提升。
《实施意见》,明确了九大重点支持范围:
在星级绿色建筑开发建设与运维方面:支持城镇新建一星级及以上绿色民用、工业建筑,含规划设计、施工建造、智慧运营全链条。
在超低能耗与零碳建筑发展方面:支持超低/近零/零碳/低碳示范建筑,适配青海高寒高海拔气候节能需求。
在既有建筑绿色化更新改造方面:支持城镇老旧小区节能改造、围护结构改造、机电系统能效提升、用能系统低碳升级。
在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发展方面:支持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体系研发,构件标准化生产、装配化施工。
在绿色农房与乡村低碳建设方面:支持农牧区绿色可居农房新建改建加固、清洁能源替代、院落绿色化整治。
在建筑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应用方面:支持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咨询评价、能耗监测、碳核算、节能检测、低碳运维。
在绿色建材推广与产业发展方面:支持绿色建材研发生产认证流通及工程应用,固废综合利用建材推广。
在智能建造与建筑绿色技术服务方面:支持建筑光伏一体化、地热能、空气能规模化集成应用,储能配套、多能互补。
在建筑领域绿色消费培育提升方面:支持绿色住宅购房消费引导、绿色家装节能改造、低碳生活方式推广。
《实施意见》以六大政策措施构建起完整的支持体系。
一是优化绿色信贷精准赋能。实行差异化授信政策,对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既有建筑改造、绿色农房等项目适度下放审批权限、精简办贷环节,在贷款授信、贷款年限上给予适度倾斜,切实降低建筑行业绿色低碳改造融资成本。
二是完善住房公积金激励政策。建立住房公积金与绿色建筑星级挂钩的阶梯化贷款额度倾斜机制,按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实行阶梯化贷款额度倾斜支持。简化绿色建筑楼盘公积金准入及贷款办理手续,支持群众购置绿色低碳住宅,鼓励家庭开展既有住宅节能改造、绿色家装升级,以公积金政策撬动建筑领域绿色消费。
三是拓宽多元化融资供给路径。鼓励省内具备条件的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产业市场主体,依托资本市场发行绿色债券、碳中和专项债券,拓宽中长期低成本融资渠道。引导地方产业基金、社会资本深度参与零碳建筑示范、绿色建材产业园、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等重点领域,形成信贷融资、直接融资、产业投资多元互补的资金供给格局。
四是强化担保保险风险兜底。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政策性作用,对绿色建筑上下游中小微市场主体降低担保门槛、下调担保费率,缓解企业融资增信难题。引导保险机构贴合工程建设实际,开发绿色建筑工程质量、运维性能、节能效果等专属保险品类,覆盖项目设计、施工、运营全周期,对冲高原气候、工程建设等各类潜在风险。
五是强化财税产业政策协同。统筹落实绿色建筑相关税收优惠、财政激励政策,重点做好绿色建材推广、智能建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农牧区被动式节能建筑等重点领域政策落实。结合高原美丽乡村、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统筹相关资金支持农牧区绿色农房新建与节能改造。
六是培育建筑绿色消费市场。规范绿色建筑标识认定与运用,引导房企公示星级指标与低碳性能,倒逼开发建造建材全链条绿色转型。
《实施意见》在多个维度实现了突破与创新。
全国首创“公积金+绿色建筑星级”挂钩机制。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绿色建筑星级直接挂钩,实行阶梯化倾斜支持,这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开创性意义。这一机制将居民住房消费与绿色低碳理念深度绑定,让“买绿房、享优惠”成为可感可及的民生福利,有效激活了建筑领域绿色消费的内生动力。
六部门协同的“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体系。不同于以往单一部门的政策发文,此次由住建、金融、财政、央行、金融监管、税务六部门联合印发,实现了从项目设计、施工建造、运营维护到消费端的全链条覆盖。财政引导、金融支撑、税收激励、保险配套的“四位一体”格局,打破了部门壁垒,形成了政策合力。
高海拔气候风险的保险对冲机制。针对青海高寒高海拔的特殊气候条件,《实施意见》专门提出开发覆盖设计、施工、运营全周期的绿色建筑工程质量、运维性能、节能效果等专属保险品类。这是对高原绿色建筑风险管理的精准回应,填补了高海拔地区绿色建筑保险的制度空白。
农牧区绿色农房的差异化支持路径。《实施意见》将“绿色农房与乡村低碳建设”单独列为九大重点支持范围之一,结合高原美丽乡村、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统筹资金支持农牧区绿色农房新建与节能改造。这体现了政策对青海城乡二元结构的清醒认识,避免了“一刀切”的城市中心主义。
碳账户与绿色金融的深度融合。依托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碳排放智能监测平台”和“绿电溯源平台”,全省936家企业已建立碳账户,为绿色金融的精准投放提供了数据底座。
风险管控的“退出机制”设计。《实施意见》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加强授信和投资审批、信贷和投资资金拨付、贷后和投后管理,防范企业或个人以绿色建筑名义套取绿色金融贷款政策优惠。对项目竣工验收时不符合现行相关标准要求的,或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取得承诺的相关证书的,可按合同约定启动退出机制。这一“有进有退”的设计,守住了政策红利的边界。
青海是“中华水塔”,生态地位极其重要。建筑领域碳排放约占全社会碳排放的40%左右,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是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路径。长期以来,绿色建筑项目存在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风险识别难等问题,金融机构“不敢贷、不愿贷、不会贷”的现象普遍存在。《实施意见》通过差异化授信、政府性融资担保降费、专属保险开发等组合拳,系统性降低了绿色建筑的融资门槛和风险溢价。
青海的高寒高海拔气候,对绿色建筑技术、材料、施工都提出了特殊要求。《实施意见》结合地域特征,在零碳建筑示范、农牧区绿色农房、高原气候保险等方面的探索,为西藏、四川、甘肃等同类地区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据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为持续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推广、标准化建设、高品质发展,将建立省、市(州)、县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搭建信息共享、项目推送、政策对接的工作平台。随着绿色信贷、供应链金融、绿色建筑性能保险等产品的持续创新,青海有望在全国率先走出一条财政引导、金融支撑、税收激励、保险配套协同发力的高原绿色建筑发展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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