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日前,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出台《湖北省建筑产业生态集群出海实施方案》,首创“链式出海”模式,提出,探索“设计+施工+运维”全链条一体化出海路径,推动“供应链集团出海与产业生态集群出海”相结合,系统输出“中国建造”标准与“湖北建造”优势,更大力...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出台《湖北省建筑产业生态集群出海实施方案》,首创“链式出海”模式,提出,探索“设计+施工+运维”全链条一体化出海路径,推动“供应链集团出海与产业生态集群出海”相结合,系统输出“中国建造”标准与“湖北建造”优势,更大力度推动湖北省建筑业“走出去”。

据了解,近年来,湖北省建筑产业出海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规模指标领先。2025年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156.5亿美元,同比增长3.4%,位居全国第3、中部第1;完成营业额89.5亿美元,同比增长18.9%,位居全国第4、中部第1;业务覆盖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带动544家企业抱团出海。
精品项目不断涌现。葛洲坝集团,承建安哥拉凯凯水电站(被誉为非洲“三峡工程”)、“十四五”以来累计带动32亿美元装备、20多亿美元建材出海,推动143项中国标准在共建国家落地;中交二航局,承建援马尔代夫中马友谊大桥,实现万吨级钢梁精准“自动行走”,智能筑塔机将建塔速度提升1.5倍;中铁十一局:中标中吉乌铁路首标,自主研发的世界首台千吨级高铁箱梁运架一体机“昆仑号”发挥重要作用。
产业优势凸显。拥有“世界设计之都”“世界桥梁建设之都”“世界水电建造之都”“建筑央企聚集之都”四张名片;全国一半以上的超大直径盾构隧道、三分之一以上的高速铁路工程、四分之一以上的铁路客站、五分之一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为“湖北设计”;长江上80%的桥梁出自“湖北建造”。
企业实力增强。特级企业从2012年的13家增加到42家;培育产值过千亿企业2家、过两百亿企业13家;2024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78家、专精特新企业131家。
但湖北省建筑企业“走出去”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
如,政府协同不足,政府层面合作不够,跨部门协同机制有待完善;产业链联动不足,大中小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出海壁垒未完全打破,“单打独斗”现象依然存在;技术输出偏弱,智能建造技术输出能力不强,绿色智能建造优势未充分发挥;
人才支撑薄弱,人才支撑体系不健全,国际工程人才储备不足,属地化人才培养滞后;抗风险能力不强,企业海外风险识别与防控能力有待提升,应急预案不完善;标准对接不深,国际标准对接不够深入,中国标准海外应用推广力度不足;
金融配套不足,金融配套支持有待加强,融资渠道相对单一,政策性金融工具运用不充分;品牌宣传薄弱,品牌宣传不够,“湖北建造”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有待提升。
为积极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建设,探索“设计+施工+运维”全链条一体化出海路径,推动“供应链集团出海与产业生态集群出海”相结合,系统输出“中国建造”标准与“湖北建造”优势,更大力度推动湖北省建筑业“走出去”,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共湖北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商务厅、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六部门联合制定《湖北省建筑产业生态集群出海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要求,实施五大行动,落实15项具体措施。
在实施“链式出海”行动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强化产业协同,建立“龙头企业总包、中小企业专业分包、建材和装备企业供应”的协同出海长效机制,组建湖北建筑产业生态集群出海联盟;推进强链补链,将对外承包工程优势转化为钢材、装配式构件、光电子设备等优势产品出口动能,建立“走出去”优质供应商库;壮大市场主体,支持以对外承包工程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资质,鼓励企业获取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搭建合作平台,完善海外服务工作站运行机制,构建覆盖非洲、中亚、中东、东南亚、拉丁美洲等重点市场的服务工作网络。
在实施市场拓展行动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项目对接,科学布局重点国别市场,推动建筑企业深耕非洲、巩固东南亚、挖掘中亚、进军中东,拓展拉美、澳洲、欧洲市场;推进属地化发展,输出以“产业导向、产城融合”为核心的新城新区模式,组织建材企业在属地建立海外仓库或合资工厂;强化品牌引领,研究推广“湖北建造”具象化标识,建立高水平对外传播机制。
在实施创新引领行动方面,《实施方案》要求,推广绿色智能建造,推动造楼机、架桥机、盾构机等高端装备“走出去”,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标杆工程;推行工程总承包,培育综合实力强、国际市场知名度高的总承包商,支持企业参加ENR国际承包商250强评选;推进标准联通,推动中国标准与当地国规范、国际标准等进行创造性融合,打造标准应用示范。
在实施服务提质行动方面,《实施方案》要求,深化金融赋能,提供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和外汇周转贷款支持,将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纳入政策性信用保险范围;加强政策支持,优化因公出国手续(一次审批、一年内多次出国有效),对前期费用、资源回运运保费等给予补助;建强人才队伍,将国际认证证书、海外工作经历与国内职称评定挂钩,扩大国际工程定向班规模。
在实施风险防控行动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强化安全保障,建立海外信息共享和风险评估机制,每半年组织一次"走出去"专题培训交流;维护海外利益,建立信用评价机制,与全球知名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战略合作协议。
《实施方案》有许多创新点:
模式创新。首创“链式出海”概念,打破大中小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出海壁垒,实现“供应链集团出海与产业生态集群出海”相结合。
机制创新。建立由省住建厅、省委外办、省“一带一路”办等多部门参与的对外承包工程协调工作机制,形成跨部门协同合力。
资质创新。支持以对外承包工程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资质,不考核是否超越资质承包范围,突破传统资质认定限制。
金融创新。统筹优化主权担保与项目市场化评估,通过封闭贷款、担保贷款、信用证、保函等多种形式满足融资需求。
人才创新。将国际认证证书、海外工作经历等要素与国内职称评定挂钩,畅通海外人才发展通道。
标准创新。推动《中非绿色建造技术创新港共建协议》落地,构建中外绿色建造合作新范式。
《实施方案》是湖北省在建筑业“走出去”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关键政策文件,通过“链式出海”模式创新,破解传统出海模式的痛点,推动湖北从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跨越,为中部地区崛起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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