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日前,中国残联、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20部门出台《关于做好农村残疾人常态化帮扶工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中的残疾人为重点,实施常态化帮扶措施,持续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不发生残疾人规模性返贫致贫。强调,要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中国残联、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20部门出台《关于做好农村残疾人常态化帮扶工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中的残疾人为重点,实施常态化帮扶措施,持续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不发生残疾人规模性返贫致贫。强调,要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

残疾人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也是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为做好过渡期后农村残疾人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中国残联、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20部门制定了《关于做好农村残疾人常态化帮扶工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
《意见》要求,要围绕农村残疾人的急难愁盼和长远发展需要,突出普惠加特惠的政策保障,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以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中的残疾人为重点,完善兜底式保障政策,强化开发式帮扶力度,确保不发生残疾人规模性返贫致贫,在实施乡村全面振兴中扎实推进农村残疾人共同富裕。
《意见》提出,要强化残疾人防贫对象的精准识别。要按照各地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认定标准和程序,对辖区内所有农村残疾人进行精准识别,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认定为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对于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病残一体、重度残疾、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要重点关注。
为健全完善对农村残疾人常态化帮扶的政策,《意见》提出了“实行分类帮扶、加大社会保障兜底力度、强化教育帮扶、强化就业帮扶、强化产业帮扶、提升康复服务水平、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推动农村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乡村无障碍环境建设、强化农村残疾人权益保护、丰富文化体育活动”等十项政策措施。
《意见》提出,要通过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和强化教育帮扶兜牢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通过强化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提升残疾人劳动能力促进就业增收,通过提升康复服务水平、加强托养照护服务和无障碍环境建设以及丰富文化体育生活,大幅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和出行便利,通过实施一系列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措施,有效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意见》强调,加大社会保障兜底力度。住建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
要推动农村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乡村无障碍环境建设。支持农村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动员社会力量对农村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予以支持。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和硬化,加强村民委员会办公场所、村卫生室、村文化活动中心、村公共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将残疾人防止返贫致贫工作纳入当地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机制,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在开展常态化帮扶绩效评估工作中,将残疾人帮扶成效作为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指导。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按规定对残疾人防贫对象产业就业帮扶给予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带动农村残疾人就业增收的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