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日前,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8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要求,围绕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和管理重点环节,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场景牵引、安全可控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人工智能在招标投标领域的应用,改进招标投标范式,提升服务和监管的数智化水平。标志着我国招标投标领域正式进...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金志诚) 日前,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8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要求,围绕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和管理重点环节,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场景牵引、安全可控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人工智能在招标投标领域的应用,改进招标投标范式,提升服务和监管的数智化水平。标志着我国招标投标领域正式进入“人工智能+”时代。

加快人工智能在招标投标领域推广应用是推进招标投标数智化转型升级、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招标投标工作,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要求,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卡点堵点,消除要素获取、资质认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方面的壁垒。《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将招标投标列为重要场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推动招标投标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融合发展。
近年来,我国人工智能在招标投标领域推广应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技术成熟,试点成效显著。AI在招标文件检测、智能评标、围串标识别等场景已验证可行,多地形成“机器管招投标”等可复制模式,具备全国推广基础。推广应用取得的成绩,在招标文件智能检测方面,全国累计检测3.1万份,纠正歧视性/不合理条款1.9万个,从源头遏制“萝卜招标”;在智能辅助评标方面,近400个项目应用,评审效率提升数倍,压缩专家违规空间,实现“智评为主、人评为辅”。在围串标智能识别方面,在2.1万个项目中筛查出3000余条传统手段难发现的异常线索,监管穿透性大幅提升国家发改委。
地方创新形成标杆。海南推行“机器管招投标”,完成298个项目,节约财政资金31.37 亿元,评标时长从数小时缩至几分钟。广州建立AI大数据平台,内置 137个合规检测点,为12万+ 项目提供服务,筛查大量异常线索。合肥、深圳等地,应用AI评审效率提升10倍以上,准确率达95%。
制度与技术基础夯实。明确了AI辅助定位,不替代主体责任与专家独立判断,形成 “人机协同” 共识。数据治理、模型训练、安全保障等基础能力逐步建立。
但也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应用不均衡、不深入。区域差异大,东部试点成熟,中西部起步晚、投入不足;场景覆盖不全,多集中在评标、检测环节,投标、定标、合同、监管等环节应用薄弱;深度不足,以单点工具为主,全流程智能协同与数据打通不够。
技术与数据瓶颈。模型质量参差不齐,通用模型适配性差,行业专用模型训练数据不足、准确率待提升;数据壁垒严重,跨地区、跨部门、跨平台数据不共享,难以形成全国统一的风险分析能力;安全与合规风险,算法歧视、数据泄露、模型滥用、结果不可解释等问题缺乏规范。
保障体系不完善。资金投入不足,中小平台、地方财政压力大,改造与运维资金缺口明显;专业人才匮乏,既懂招投标业务又懂 AI 技术的复合型人才短缺;标准规范缺失,AI 应用、数据接口、安全评估、责任划分等缺乏统一标准。
机制与认知障碍。部分地区、机构对AI应用持观望态度,担心责任风险、冲击现有流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不健全,难以形成监管合力。
为积极稳妥推进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推广应用,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8部门在总结先行先试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加快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旨在通过推动招标投标和人工智能深度融合,改进招标投标范式,提升服务和监管的数智化水平,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快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推广应用的总体目标:
2026年底,招标文件检测、智能辅助评标、围串标识别等重点场景在部分省市实现全覆盖应用;
2027年底,更多重点场景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形成一批模型训练、场景应用、机制保障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有效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场景牵引、安全可控的原则,从“人工智能+”招标、“人工智能+”投标、“人工智能+”开标和评标、“人工智能+”定标、“人工智能+”现场管理、“人工智能+”监管六个方面,提出了20个重点场景。这20个场景既是各地有益探索的总结,也是对当前招标投标实际需求的回应,具体有三方面:
一是运用数智技术更好保障“阳光交易”。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规范透明度,对于促进招标投标交易的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实施意见》通过招标文件检测、智能辅助评标、辅助定标决策等应用场景实行重点环节的智能化管理,推动实现流程规范化、过程透明化。招标环节,通过招标文件检测减少“量体裁衣”,辅助招标人智慧纠偏;评标环节,通过智能辅助评标压缩专家自由裁量空间,防范专家倾向性打分;定标环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多维立体画像,实现定标全过程记录和可追溯。
《实施意见》提出打造“类人化评审推理能力”和“专家智慧画像”,并在2026年实现重点场景全覆盖。这意味着AI不仅是帮专家翻翻标书,而是直接进行“深度解析”并“生成结果供专家参考”。当AI给出的评分建议与专家不一致时,专家面临巨大的心理压力和合规压力。这将重塑评标的公正性,极大限度地压缩了人为操纵的空间,也让评标专家的角色从“主裁”向“审核员”转变。
二是运用数智技术更好助力竞争择优。通过公开竞争、择优选择中标企业,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是招标投标制度设计的初衷。《实施意见》通过招标策划、投标策划等应用场景,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科学合理性。在招标侧,运用模型辅助分析行业趋势和市场供需,解析项目实际需求和目标,细化招标技术和商务条件,更加精准高效地选出真正匹配项目需求的中标企业;在投标侧,结合投标人特点推送适合的项目信息,结合历史交易和同类项目等情况,辅助分析评估参与项目竞争的经济性,对可能低于成本价的投标进行风险提示,减少恶意低价竞标。
三是运用数智技术更好提升监管效能。规范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离不开协同高效的智慧监管。《实施意见》通过围串标识别、协同监管、投诉处理等应用场景,提高监管的穿透性和效率。围串标识别方面,运用模型穿透式挖掘关联关系和行为轨迹,深度扫描中标概率异常、专家倾向打分等各类隐蔽性问题;协同监管方面,通过项目全过程数据碰撞比对和分析,挖掘疑似围串标问题线索,强化部门间协同联动,提高问题线索闭环管理能力;投诉处理方面,加强对恶意投诉的智能筛查和处理,提高恶意投诉防治力度。
过去监督围串标靠“人眼”看,很难发现隐藏的关联。《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利用AI进行“多维数据碰撞”、“穿透式发现特征信息雷同”以及“技术方案语义相似性分析”。即使投标人更换了IP地址、避开了关联公司,AI也能通过标书中的遣词造句习惯、工程量清单的逻辑特征、甚至是报价的微观规律,查收疑似围串标线索。这标志着招投标领域将进入“全透明”监控时代。
《实施意见》要求,规范部署实施。要科学组织推进。要科学确定实施路径。积极培育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加强统筹规划和集约建设。要强化系统集成。要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在统一制度规则和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有序开展集约化改造,强化有关平台系统互联互通。
要夯实数据基础。要加快构建涵盖招标投标政策法规和全流程各环节的高质量数据集和知识库。要持续迭代优化。建立人工智能模型常态化升级机制。建立用户评价反馈机制。
要健全应用机制。健全模型生成内容的转化应用机制。坚持技术的辅助性定位,模型生成的结论不替代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等的自主判断,不改变使用主体的法定责任。
要提升安全水平。强化模型算法、数据资源、基础设施、应用系统等安全能力建设。构建数据、算力、算法和系统安全防护体系,有效防范和应对模型黑箱、幻觉和算法歧视等风险。
《实施意见》的发布,对于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具有重要意义。人工智能在招投标领域的推广应用,有利于保障公平公正,净化市场秩序,通过AI检测、智能评标、围串标识别,压缩人为操作空间,从源头防范歧视性条款与串通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提升交易效率,降低制度性成本,全流程智能化将评审、监管周期从“天/小时”级压缩至“分钟”级,大幅节约行政与市场主体成本。强化智慧监管,提升治理能力,实现穿透式、实时化、全链条监管,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警、事中干预”,提升监管精准度与效能。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打破区域与部门数据壁垒,推动规则统一、平台互联、监管协同,促进要素自由流动与高效配置。赋能“人工智能+”行动,为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等领域AI应用提供示范,助力数字经济与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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