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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部署2026年城乡建设统计工作

发布时间:2025-12-23 07:28 来源:本站原创

核心摘要:12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做好2026年城乡建设统计工作。强调,要加大统计培训力度、完善数据核查机制、创新数据获取方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12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做好2026年城乡建设统计工作。强调,要加大统计培训力度、完善数据核查机制、创新数据获取方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为做好2026年城乡建设统计工作,按照《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调查制度》规定,住建部就开展2025年城乡建设统计年报、2025年部门服务业财务统计年报、2026年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快报、2026年城市(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月报有关事项进行部署。

 

《通知》明确了2025年城乡建设统计年报的统计范围和统计内容。

 

据了解,城乡建设统计年报分为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和村镇建设统计年报2部分。

 

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统计范围是,设市城市城区和县城(城关镇)。

 

统计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公用事业价格及标准、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供水、节约用水、燃气、集中供热、城市轨道交通、道路桥梁、排水和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安全。

 

村镇建设统计年报统计范围是,建制镇、乡和镇乡级特殊区域。

 

统计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市政公用设施、房屋建筑、建设投资。

 

住建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建设统计主管部门在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本地区数据的审核、汇总和报送工作。

 

《通知》明确了2025年部门服务业财务统计年报的统计范围和统计内容。

 

据了解,2025年部门服务业财务统计年报统计范围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以及执行行政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

 

统计内容是,单位基本情况和主要财务情况。

 

住建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建设统计主管部门在2026年3月15日前完成本地区数据的审核、汇总和报送工作。

 

《通知》明确了2026年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快报的统计范围和统计内容。

 

据了解,2026年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快报的统计范围是,设市城市城区和县城(城关镇)。

 

统计内容是,人口和建成区面积、供水、燃气、集中供热、城市轨道交通、道路、排水和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生活垃圾处理、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

 

住建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建设统计主管部门在2026年11月15日前完成本地区数据的审核、汇总和报送工作。

 

《通知》明确了2026年城市(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月报的统计范围和统计内容。

 

据了解,城市(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月报的统计范围是,所有设市城市城区和县城内计划总投资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市政公用设施投资项目;城市(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包括供水、燃气、集中供热、轨道交通、道路桥梁(含公共停车场)、排水(含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再生水利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含垃圾处理)、地下综合管廊、其他。

 

统计内容是,项目基本情况、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施工规模和新增生产能力(或效益)。

 

住建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建设统计主管部门在每月10日前完成本地区数据的审核、汇总和报送工作。

 

住建部强调,城乡建设统计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各级城乡建设统计主管部门要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做好数据报送和审核工作,确保数据上报及时、完整、准确,做到应统尽统、不重不漏。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2026年,住建部将继续对城乡建设统计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给予表扬,对迟报漏报、虚报瞒报、屡次错报的地区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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