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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下达,四川获第一、湖北获第二

发布时间:2025-11-23 21:46 来源:本站原创

核心摘要:日前,财政部提前下达2026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共计566亿元,用于支持各地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工作,提高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其中,四川省获543005亿元,居全国第一;湖北省 获476910亿元,为全国第二。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财政部提前下达2026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共计566亿元,用于支持各地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工作,提高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其中,四川省获543005亿元,居全国第一;湖北省 获476910亿元,为全国第二。

 

 

为支持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工作,提高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财政部提前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兵团)2026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总计达566亿元。其中,四川省获543005亿元,居全国第一;湖北省获476910亿元,为全国第二。

 

根据规定,该项资金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具体使用范围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执行。2026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要求,省级主管部门要于资金下达60日内,按程序将经省级财政部门确认后的区域绩效目标(计划任务)报中央主管部门,同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兵团)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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