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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推出“低月供”住房贷款金融产品,前10年仅归还利息

发布时间:2025-04-21 05:48 来源:本站原创

核心摘要:日前,青岛市住建局、青岛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就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出“降低人才购房门槛、加大购房支持力度、增加“好房子”住宅供给”等12条政策措施,推动房地产业平稳健康运行。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寒冬)  日前,青岛市住建局、青岛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就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出“降低人才购房门槛、加大购房支持力度、增加“好房子”住宅供给”等12条政策措施,推动房地产业平稳健康运行。

 

 

据了解,为进一步扩内需、促消费、优供给、惠民生,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青岛市住建局等六部门就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出十二项政策措施。

 

其中,推出青年群体“低月供”住房贷款金融产品。鼓励相关银行面向35周岁以下来青就业创业青年群体,出台“低月供”的住房贷款金融产品,最长可前10年仅归还利息。

 

发放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具有青岛市户籍的二孩、三孩家庭,于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在青岛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给予二孩家庭5万元、三孩家庭10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发放。

 

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免租金住宿保障。其中,初次申请时已在青岛就业创业的,可申请享受最长12个月的免租金住宿保障。采取“先约先住”的方式,按照“一人一间房”的住宿标准给予保障。

 

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深化“以旧换新”。对于主体收购个人二手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或长租房的,由市级财政给予每套3万元的一次性收购补助,由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区(市)给予收购贷款连续5年、每年2%的贴息补助。

 

合理调整住宅建设项目(含商住建设项目中的住宅部分)配套地下车位(车库)地价标准,实施阶段性地价支持政策。自2025年3月28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按照现有标准1/5执行;2027年1月1日起,按照现有标准1/2执行。

 

商品住宅用地试行预申请制度。发布预申请公告可明确参考出让价格,也可以询价方式确定地块相关价格。预申请人竞得宗地的,享受分期并延长出让价款缴纳时限和公告规定的其他政策优惠。

 

加大“好房子”建设供给。鼓励企业通过精细设计、精益施工、新科技推广、绿色建材应用、优质服务保障等方面打造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全年培育试点15个以上。

 

强化房地产项目融资支持。优化完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用好“白名单”,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企业在建在售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应贷尽贷、应展尽展,力争授信总额达到2000亿元,到位资金达到15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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