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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达566亿元

发布时间:2024-11-22 07:09 来源:

核心摘要:日前,财政部发出通知,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金额达566亿元。其中,住房保障119亿元,城中村改造100亿元,老旧小区改造332亿元,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15亿元。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财政部发出通知,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金额达566亿元。其中,住房保障119亿元,城中村改造100亿元,老旧小区改造332亿元,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15亿元。
 
财政部
 
据了解,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预算管理规定,财政部提前下达了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总金额为566亿元,其中,住房保障119亿元,城中村改造100亿元,老旧小区改造332亿元,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15亿元。按地区分配,东部地区160.6205亿元,中部地区220.1339亿元,西部地区185.2456亿元。
 
该项资金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具体使用范围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执行。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
 
财政部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省级主管部门确定区域绩效目标时,应结合房地产市场形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实际需求,统筹考虑存量和增量,支持更多通过消化存量房的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
 
强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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