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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征集历史资料和实物,庆祝建党100周年

发布时间:2021-05-01 09:54 来源:

核心摘要:今年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日前,住建部面向社会各界,特别是不同历史年代的建设工作者征集历史资料、实物,并在即将建设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历史展览馆中遴选展出。征集截止时间至6月30日。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今年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日前,住建部面向社会各界,特别是不同历史年代的建设工作者征集历史资料、实物,并在即将建设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历史展览馆中遴选展出。征集截止时间至6月30日。
 
住建部图
 
征集内容:
 
1.反映各历史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领导、关怀的文献资料、照片。(包括批示、题词、信函、书籍、图片影像和相关实物等。)
 
2.反映各历史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历史事件、重要成绩的文献资料、图片影像和相关实物。
 
3.反映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的代表性建筑的建设活动、背景、过程的文献资料、图片影像和相关实物。
 
4.获得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奖杯、奖牌、奖章、证书等(先提供照片和文字说明,实物先不提供。)
 
5.建设行业先进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的摄影、录音、录像、视频、媒体报道等。
 
征集要求:
 
1.照片。影像清晰,原始、翻拍均可,黑白、彩色不限,照片需附简要文字说明(标题、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历史背景介绍等)。
 
2.证章。原件、复制品均可。荣誉证书、奖牌奖杯限于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并注明时间、原因、奖项。
 
3.物品。最好是原件,并附文字说明,简要介绍来历、时间及背后的故事等。
 
4.典型素材及故事。内容翔实,文字精炼,内容积极向上,具有当代引领作用。
 
此次征集以无偿捐赠为主。对于特别珍贵的文物、资料,无捐赠意愿的,可以借用进行复制、拍照,使用后即归还。所有捐赠的物品均登记在册,妥善保管,向捐赠者发放捐赠证书。对于征集到的资料、实物,遴选通过后,经捐赠者同意,在使用时注明捐赠者信息。未列为展品的可退还给捐赠者。
 
征集工作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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