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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30年,我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8万亿元

发布时间:2026-07-10 07:39 来源:本站原创

核心摘要: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规划》提出,到2030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5年提高16%左右,大宗固体废弃物年综合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主要再生资源年循环利用量达到5.1亿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8万亿元。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寒冬)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规划》提出,到2030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5年提高16%左右,大宗固体废弃物年综合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主要再生资源年循环利用量达到5.1亿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8万亿元。

 

 

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引擎,是保障国家资源安全、助力“双碳”目标实现、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培育绿色增长动能的重要力量。

 

据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政策制度持续完善,发展模式不断创新,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全社会资源循环利用水平稳步提升。2025年,我国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12年提高约77%,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水耗大幅下降;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超过60%,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超过4.1亿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为生产环节提供原料占比分别达到27%和30%;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5万亿元,年均增速保持在10%左右。

 

但是,我国循环经济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仍然存在重点行业资源产出率不高、重点品种废弃物回收渠道不畅、关键技术工艺瓶颈有待突破、产业布局不够优化等问题,迫切需要加强制度设计、优化行业管理、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加快提升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为系统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组织编制了《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

 

《规划》围绕筑牢减量化基础、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扩大再利用规模、畅通废弃物回收网络、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升级等方面提出了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

 

《规划》要求,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坚持系统观念,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促进循环经济产业升级,降低资源消耗和碳排放,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保障国家资源安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坚实支撑。

 

《规划》提出了未来一段时期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目标:

 

到2030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5年提高16%左右,大宗固体废弃物年综合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主要再生资源年循环利用量达到5.1亿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8万亿元。

 

到2035年,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体系基本建立,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规划》明确了“十五五”时期循环经济发展的五项重点任务:

 

要全面筑牢减量化基础,广泛推行产品绿色设计,深入推进行业清洁生产,积极推进全社会绿色消费。

 

要加快提升资源化水平,突出抓好工业资源循环高效利用,深入推进农林业生态循环发展,大力推行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充分释放传统“城市矿产”资源潜能,加快补齐“新三样”等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短板。

 

要持续扩大再利用规模,推进海外优质再生原料进口利用,扩大再生材料应用规模,促进高水平再制造,规范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发展。

 

要有效畅通废弃物回收网络,强化产业侧废弃物精细收集,推动社会源废弃物规范回收,针对性提升重点品类废弃物回收能力。

 

要大力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升级,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技术工艺和装备提升,培育壮大循环经济服务业,强化行业监管措施。要强化循环经济发展制度和政策保障,深入开展宣传引导,加强循环经济国际合作。

 

《规划》要求,全面落实四大重大工程和两项行动:

 

循环经济科技创新工程。要求,围绕产品生态设计、清洁生产、废物资源化、再制造等领域,突破50项关键核心技术。建设10个循环经济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开展循环经济绿色技术体系集成示范。

 

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工程。要求,在100个左右城市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统筹布局回收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引导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集聚发展。建设20个区域性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

 

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工程。要求,聚焦粉煤灰、煤矸石、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尾矿等重点品种,实施100个具有示范作用的重点项目。建设30个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和30个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大力推广使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要求,在100个城市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建立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堆放、中转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建设和运营管理。完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政策和再生产品认证标准体系。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骨干企业。

 

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行动。强调禁止生产超薄农用地膜、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危害环境和健康的产品。积极稳妥推广可降解塑料,健全标准体系。加强塑料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利用,减少塑料垃圾填埋量。开展江河、湖泊、海岸线塑料垃圾清理。到2030年,地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循环利用行动。要求,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体系。推动建设规范化回收服务网点。推进动力电池规范化梯次利用,提高余能检测、残值评估等技术水平。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再生利用与梯次利用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培育一批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骨干企业。

 

发展循环经济涉及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等多个环节,必须依靠政策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让企业、公众等社会主体形成稳定预期,使循环经济发展制度化、体系化、常态化。

 

《规划》从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优化标准标识和认证制度、完善统计和评价制度、加强综合性政策支持等方面提出了系统性措施。要求将典型循环经济行为纳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和碳普惠体系,助力循环经济碳减排价值实现;研究将通过认证的再生材料应用产品纳入政府及公共机构绿色采购范围,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信心;加强循环经济检验检测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夯实循环经济发展的基础能力。

 

“十五五” 时期是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关键阶段,《规划》系统擘画了未来五年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保障举措,补齐了循环经济发展制度短板、厘清了全链条发展路径,为“十五五”时期我国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规划》的出台,不仅是推动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体现,也是培育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通过《规划》的顺利实施,我国到2030年将建成更大规模、更高质量、更强保障的循环经济体系,循环经济对保障国家资源安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的作用也将更加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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