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第十二届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广厦奖评选工作部署会”在北京隆重召开。开展“广厦奖”评选工作,旨在推动“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居住需求,促进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第十二届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广厦奖评选工作部署会”在北京隆重召开。开展“广厦奖”评选工作,旨在推动“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居住需求,促进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居住需求,促进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决定,开展第十二届(2025-2027年度)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广厦奖评选工作。
广厦奖评选项目包括商品住宅、城市更新住宅项目、保障性住房、集中建设的新农村住宅等。
根据规定,广厦奖评选工作在中国房协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协的会员中开展,企业自愿申报。
广厦奖的申报单位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申报项目应具备六个条件:
符合法定建设程序,执行国家、行业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规定;项目配套完整,住宅总建筑面积一般在5万平方米以上,城市更新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一般在2万平方米以上。同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下同一名称的项目只能申报一次;项目已竣工验收备案、完整交付,使用一年及以上;住户对项目的满意度85%以上;项目入住率60%以上;城市住宅建筑高度一般不超过26层(80米);县城住宅建筑高度一般不超过18层。
为切实发挥广厦奖对“好房子”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预防规划设计和建造缺陷,评选工作实行候选制度。开发单位完成项目建筑规划设计之后、竣工验收之前,可向省级房协申报广厦奖候选项目。
根据安排,省级房协根据企业申报情况组织初评、择优推荐。
第十二届广厦奖分两次推荐,第一次推荐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第二次推荐截止日期为2027年6月30日。
中国房协将根据各省推荐情况,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现场复评,召开评审会和会长办公会,确定广厦奖获奖项目,发布通报。并召开表彰会议,向荣获广厦奖的开发单位颁发奖杯和证书;向主要参建单位颁发证书;向开发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颁发证书;对规划与建筑设计、施工质量、新技术应用或运维管理等专业特色突出的获奖项目进行表扬;对在初评和推荐工作中严肃认真、成绩突出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
获得广厦奖的开发单位,可在获奖项目上按规定展示广厦奖标识;在中国房协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中“科技创新”指标得满分。
为充分发挥广厦奖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中国房协将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经验交流和宣传。
为确保广厦奖评选工作顺利进行,中国房协制定了《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广厦奖评选办法(2026年修订稿)》、《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广厦奖评选指标及计分标准(试行)》。
“广厦奖”是中国房地产行业最具权威性的国家级综合性奖项,其发展历程贯穿了中国房地产从规模扩张到品质提升的转型全过程,在推动“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广厦奖”是2006年6月,经原建设部批准设立,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与原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2007年,首届“广厦奖”评选活动正式启动。其设立初衷是大力推行国家住房产业政策,提高房地产项目综合品质,建设“老百姓满意的好房子”,引领开发企业关注省地节能、减排降耗,以及住宅产业化技术进步。
奖名“广厦”二字,源自杜甫名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寄托了让百姓住有所居、住有优居的美好愿景。
“广厦奖”从2007年至2010年期间,每年评选一次;自2011年起,“广厦奖”改为每两年评选一次;2026年起,“广厦奖”评选表彰周期为三年。
从2007年至2010年期间,“广厦奖”评选共成功举办四届,累计有267个项目获奖。
2009年12月30日,经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中央编办等九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审定,“广厦奖”被正式列为中央单位评比表彰活动保留项目,成为中央保留的377个奖项中唯一的房地产行业综合性大奖。
早期评选特点是,以住宅项目为主,兼顾非住宅;以普通商品房为主,兼顾保障性住房和中高档住房;注重“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技术的应用。
自2011年起,“广厦奖”改为每两年评选一次,这一调整使评选周期与项目交付后的实际运行检验期更好地匹配,提升了奖项的含金量。
2010年后,评选标准逐步从单纯的硬件品质评价,扩展到软件品质评价。评价体系实现了升级:由评价环境、经济、安全、耐久、适用五大性能,新增了绿色低碳、健康建筑、城市更新、新农村建设导向。
规定了硬性门槛:交付使用满 1 年、入住率≥60%、住户满意度≥85%;重大质量事故、不良诚信记录、入住率不足均一票否决。
覆盖范围扩展:住宅类,普通商品房、保障房、中高档住宅、既有住宅改造、新农村项目。非住宅类,商业、办公、产业园区等经营性项目。
2015年修订的管理办法将住宅类项目评价指标体系明确为适用性能、环境性能、经济性能、安全性能、耐久性能、产业化成套技术和物业管理七大类;非住宅类则按规划与建筑设计、施工质量、产业化技术应用、公共配套与运营服务四类指标评审。
后期评选明确要求住宅全装修比例——东部地区原则上100%,中、西部地区60%以上,引导行业从毛坯房向成品住宅转型。
评选将百姓满意度作为重要指标,要求住户对工程质量满意度、物业服务满意度均在85%以上,入住率达到60%,“老百姓不满意不能得广厦奖”。
2019年修订的《管理办法》明确将评选目的调整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生活的更高要求,引领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评选紧密围绕“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聚焦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获奖项目需在推进绿色、健康、产业化发展方面起示范带动作用。
2025年4月,经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联合审查批准,“广厦奖”被保留为全国性社会组织评比表彰项目,并正式定名为“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广厦奖”,成为全国房地产行业唯一的国家级综合奖项。
截至2025年,“广厦奖”已成功举办十一届,共有1143个项目获奖,这些项目代表了不同时期、不同地域房屋建设的先进水平。
“广厦奖”评选,从2006年批准设立至今近20年,其演变轨迹清晰反映了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脉络:从早期追求规模与速度,到中期关注节能环保与住宅性能,再到新时代聚焦高质量发展与“好房子”建设。它不仅是房地产项目品质的“试金石”,更是国家政策导向与百姓居住需求的“风向标”,在推动房地产行业转型升级、提升住宅综合品质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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