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式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继2002年、2019年两次修订后,该条例迎来的又一次系统性调整。标志着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从“保基本”向“促品质”转变,从“购房”“租房”拓展到“修房”“养房&...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从“保基本”向“促品质”转变
从“购房”“租房”拓展到“修房”“养房”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金志诚)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式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继2002年、2019年两次修订后,该条例迎来的又一次系统性调整。标志着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从“保基本”向“促品质”转变,从“购房”“租房”拓展到“修房”“养房”。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于1991年,现行《条例》自1999年颁布以来经历2002年、2019年两次修订。
随着城镇化持续推进、住房需求结构深刻演变、就业形态多元化发展,原有制度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已不完全适应。
近年来,各地在公积金使用范围扩展(如加装电梯、老旧小区改造)、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跨省通办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为全国性制度修订提供了实践基础。
仅2025年,我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32128.32亿元,同比+6.72%;提取总额23056.71亿元,同比+7.41%。
2025年公积金政策呈现出,灵活就业缴存扩面,全国从13城扩至36城自愿缴存试点,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可自主开户缴交公积金、同享提取+贷款权益;提取扩容,多地落地购房首付提取、装修提取、物业费提取、老旧小区改造提取;租房提取取消租金发票硬性材料、按月简易提取;商转公持续放量,全国多地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放宽商转公准入条件,全年商转公放款超1600亿元;跨省通办全覆盖:缴存、提取、贷款、异地转移全部实现全国线上通办。
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部分资金长期沉淀;跨区域统筹调剂机制尚未完全打通,缴存人在不同住房需求阶段难以便捷使用账户资金。
制度覆盖面和公平性不足。缴存主体仍以单位在职职工为主,灵活就业人员、新市民等群体覆盖率较低;不同单位、行业间缴存额度差距较大,制度普惠性有待提升。
资金保值增值能力偏弱。公积金个人账户存款利率为1.5%,与同期通胀水平和社保基金投资收益率相比存在差距;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提取需求的前提下,保值增值路径有待探索。
异地使用仍存壁垒。各地政策标准、技术标准、业务标准“三个不统一”;虽然“跨省通”持续推进,但异地提取、贷款在实际操作中仍面临程序复杂、数据共享不畅等问题。
利率形成机制需完善。公积金利率定价权相对集中,如何在体现政策导向的同时与整体利率市场化改革相衔接,避免定价信号扭曲,仍需统筹考虑。
为回应民生新期待,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特点,解决制度运行深层矛盾,固化地方创新经验,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行了第三次修订。
此次修订标志着住房公积金制度从“保基本”向“促品质”转变,其意义在于,更好满足缴存人不同阶段的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从“购房”“租房”拓展到“修房”“养房”;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制度覆盖,扩大受益群体,提升制度普惠性;推动数字化建设、互认互贷,回应人口跨区域流动的现实需求;强化风险管理,防范骗提骗贷,确保资金运行更安全。
这次修订的重点:
一是提取使用范围显著扩大。从6项增至9项。在原有租房、购房、还贷、离退休、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基础上,新增装修自住住房(不超过一定额度)、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现行《条例》对提取使用采取列举方式,使用范围有限,增加这一条款,为适应缴存人不同阶段的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带来更大的灵活性和拓展性。
二是扩大制度覆盖面。明确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具体办法由设区城市人民政府制定;将试点经验上升为法规,推动制度向更广群体延伸。
三是提升服务效率。贷款审批时限缩短,从现行15日缩短至10日;加强数字化建设,要求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推动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实现异地使用便利化,通过数据共享、流程优化,实现“一网通办”“零材料秒批”。
四是强化风险防控与信用监管。建立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大骗提骗贷处罚力度,违法提取,责令退回,取消3年内提取、贷款资格违法骗贷,责令退回,取消5年内提取、贷款资格,并处贷款额10%-20%罚款,情节严重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五是优化增值收益使用。明确增值收益用于建立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中心管理费用;建设筹集运维公共租赁住房;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等住房领域相关公共支出的补充资金。
六是完善缴存与利率机制。缴存比例方面,职工和单位均不得低于5%,有条件城市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上限;利率形成方面,存、贷利率由住建部商财政部、央行提出,报国务院批准。
此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是公积金制度从“保基本”迈向“促品质”的重要一步,方向明确、举措务实。通过扩大提取范围、覆盖灵活就业群体、缩短审批时限、强化数字化建设和风险防控,力图让住房公积金在稳预期、扩内需、惠民生中发挥更大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