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日前,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管理办法》强调,强化施工过程监管,各类管线隐蔽工程、防水工程、墙面地面铺装等关键工序应执行“举牌验收”制度。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严佳) 日前,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管理办法》强调,强化施工过程监管,各类管线隐蔽工程、防水工程、墙面地面铺装等关键工序应执行“举牌验收”制度。

据了解,2017年5月,海南省出台了《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试行)》,自2017年7月1起施行,标志着海南成为全国首个全面强制推行商品住宅全装修的省份。
自2017年“试行”以来,海南省新出让商品住宅用地项目已基本实现全装修全覆盖。标准体系不断完善,陆续出台《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室内装修设计标准》《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监管不断强化,建立了从设计、施工到验收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大型品牌房企(如万科、碧桂园、龙湖等)较早布局全装修产品线,形成标准化装修体系。部分项目推出“精装包”升级选项,满足个性化需求。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质量管控难题,部分开发商为控制成本,装修标准缩水,材料以次充好;装修队伍水平参差不齐,细节处理粗糙(如空鼓、渗漏、收口不严);水电管线等隐蔽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全装修标准化与业主个性化审美、功能需求存在矛盾,部分业主收房后仍需二次改造,造成资源浪费;装修成本计入总房价,导致房价“显性上涨”,与毛坯房相比,全装修房单价提高,首付压力增加;实际交付与样板房、宣传材料不符,保修期内维修推诿、拖延现象普遍;装配式装修等新技术推广成本较高,中小企业转型困难;部分市县监管力量薄弱,全过程监管难以落地,对违规交付毛坯房的行为处罚力度和震慑力有待加强。
海南作为旅游度假目的地,传统毛坯房交付模式已难以满足高品质居住需求。全装修交付是推动房地产业从粗放型向精细化、高品质转型的重要抓手,也是建设国际旅游岛、自由贸易港的配套要求。
为规范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活动,提升住宅品质,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形成了《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管理办法》从“总则、资质管理和建设标准、质量安全控制与验收管理、装修风格与个性化服务、投诉处理与法律责任、附则”等六个方面,提出了二十七条举措。
《管理办法》明确,商品住宅全装修是指:新建住宅在交付使用前,按照《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室内装修设计标准》,至少完成公共部位和套内空间固定面的装修,完成设备管线安装,终端接口预留齐全。
《管理办法》强调,建设单位是实施全装修第一责任主体,对按标准纳入装修设计范围的全装修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具体负责住宅建设过程的组织管理、全装修质量保修、售后服务以及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处理工程质量问题等工作。
《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全装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未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的建筑、装修企业不得参与住宅工程建筑、装修活动。严禁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
《管理办法》明确,全装修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将装修工程一并发包给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直接将装修工程另行发包给住宅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外的施工单位。
《管理办法》要求,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和绿色建造、智能建造方式,加快推进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成品化装修、信息化管理”为特征的建筑产业现代化。
鼓励建设单位结合市场导向和差异化消费需求,采取“标准化基础装修+饰面个性化定制面层+智能家居套餐化增配”的装配式内装修交付模式。
《管理办法》强调,全装修实施中相关企业存在违反设计、建筑市场、质量安全、保修义务、合同履约、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宣传等方面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纳入诚信管理,记入诚信档案。
《管理办法》有许多政策亮点:
在全国首创“全域强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住宅全装修活动的设计、施工、验收、交付及监督管理。海南是全国首个在全省范围内强制推行商品住宅全装修的省份,区别于其他城市的试点或鼓励政策,力度空前。
实行关键工序“举牌验收”,全程留痕可追溯。《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强化施工过程监管,各类管线隐蔽工程、防水工程、墙面地面铺装等关键工序应执行“举牌验收”制度,并应留存验收视频影像资料备查。这一做法将隐蔽工程置于“镜头”之下,有效杜绝偷工减料,让质量监管从“结果监管”转向“过程监管”。
推行样板房“所见即所得”。严格规范样板房管理,《管理办法》明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装修设计文件设置样板房、产品展示区及装修施工工艺展示。样板房要真实反映装修标准和施工质量,作为房屋交付参照标准。交付的装修质量和标准不能低于样板房标准。
实施“交房即交证”配套推进。全装修政策与海南“交房即交证”改革协同推进,提升交付效率和业主满意度。
实行一房一验+实体性能检测,严把“串味、渗漏、隔声”关。《管理办法》要求,分户验收实行“一房一验”,并在验收前组织开展隔声、防串味、防水等实体性能检测。针对住宅常见的串味、渗漏、隔音差等顽疾,从验收环节设置了硬性门槛。
实行质量保证书“透明化”,材料品牌全公开。《管理办法》规定,房屋交付时,建设单位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其中必须载明主要材料、部品和设备的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性能指标,以及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信息透明化让购房者“买得明白、住得放心”。
探索“先验房后收房”,赋予业主前置验收权。《管理办法》鼓励探索“工地开放日”“先验房后收房”等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购房者进工地交流,项目交付前由业主先行验房,质量问题整改合格后方可办理交付手续。此举将收房主动权交还给业主。
推行个性化装修+智能家居,满足多样需求。《管理办法》鼓励采取“标准化基础装修+饰面个性化定制+智能家居套餐”的装配式内装修交付模式,提供多种装修风格供购房人选择。同时推进数字家庭建设,明确户内设置入侵报警、火灾自动报警等基本智能产品,鼓励预留适老化智能产品条件。
严禁挂靠转包,装修与主体工程一并发包。《管理办法》明确全装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严禁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装修工程须与主体工程一并发包给施工总承包单位,从源头杜绝“装修游击队”和层层转包乱象。
推行商品住宅全装修,有利于减少二次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环境污染,推动建筑节能减排;统一装修标准,避免散户装修质量参差不齐,提升住宅整体品质;缩短业主入住周期,减少装修噪音和邻里纠纷;倒逼房企从“卖房子”向“卖生活方式”转变,推动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等产业发展;明确交付标准,减少装修质量纠纷,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管理办法》的修订出台,标志着海南在全装修监管上进入精细化、法治化新阶段,为全国提供了“全域强制”的先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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