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日前,广东省江门市出台《江门市2026年度“人才房票”试行工作方案》,决定,自2026年4月28日至10月31日,试行“人才房票”政策。明确,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市区购买房源库内的住房,最高可享6万元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提升20万元。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严佳) 日前,广东省江门市出台《江门市2026年度“人才房票”试行工作方案》,决定,自2026年4月28日至10月31日,试行“人才房票”政策。明确,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市区购买房源库内的住房,最高可享6万元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提升20万元。

据了解,江门人才住房已取得显著成绩。人才住房筹建初具规模,保障覆盖面持续扩大,保障对象范围不断拓宽,住房保障对象从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逐步扩大至青年医生、青年教师、公交司机、环卫工人等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行业人员。信息化服务初步建立,搭建了江门人才“安居乐业”生态园信息系统,实现人才补贴全流程网上办;依托“五邑人社”微信小程序开设“人才服务专区”,提供20多项“指尖服务”。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出台了《关于支持创新和产业人才发展的实施细则》等配套政策,对博士、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10万元购房补贴。
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如,政策体系碎片化,协同性不足,人才专项项目多部门分管,政策未统筹整合。人才补贴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当年度补贴后,期间因购房或其他原因不再符合领取条件”的情况。住房保障层次较为单一。区域覆盖不均衡,“人才房票”首批仅覆盖蓬江、江海、新会三区。房票时效性限制,房票有效期仅2个月,时间窗口较窄,限制了部分人才的决策空间。
为助力“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在江门市就业安居,巩固江门市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态势,江门市制定了《江门市2026年度“人才房票”试行工作方案》,对在江门市就业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家庭名下在江门市区无城镇住房的,可以同时领取一定面值的政府补贴“人才房票”和企业补贴“人才房票”。
这一政策是人才安居与房地产市场调控相结合的创新尝试,通过“政府+企业”双补贴、购房直接抵扣、线上全流程办理等制度设计,在降低人才安居成本的同时激活住房消费。
《方案》从“适用原则、适用对象及类别、‘人才房票’补贴标准、房源管理、申领使用流程、管理要求”六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方案》明确,实行“人才房票”实行“政府+企业”双补贴模式。规定,在江门市就业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家庭名下在江门市区无城镇住房的,可以同时领取一定面值的政府补贴“人才房票”和企业补贴“人才房票”。
政府补贴“人才房票”,直接用于抵扣“人才房票”对应面值的购房款(即合同总价款包含“人才房票”抵扣的购房款)。
企业补贴“人才房票”,在签订购房合同时,由房企兑现,直接扣减“人才房票”对应面值的购房款(即合同总价款不包含“人才房票”扣减的购房款)。
根据规定,政府补贴“人才房票”补贴额度为,符合条件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均为1万元。
企业补贴“人才房票”补贴额度为,按所购房屋单套建筑面积分档进行补贴,单套房屋建筑面积≧144㎡补贴5万元,100㎡≦单套房屋建筑面积<144㎡补贴4万元,单套房屋建筑面积<100㎡补贴3万元。
关于房源,由房企自主申报参与“人才房票”活动。参与活动的房源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已办理商品房预(现)售许可,不存在查封等限制转让情形的;房源所在项目处于正常开发建设状态,不存在逾期交付等风险。
截至目前,首批纳入“人才房票房源库”的新建商品住房覆盖蓬江、江海、新会三区,包含多家房企的31个房地产项目,房源总数达3624套,房源类型多样,覆盖刚需小户型到改善型大平层。
《方案》有许多制度创新:
补贴模式创新。推出“政府+企业”双补贴模式。政府1万元统一补贴+企业按面积分档补贴(3-5万元),形成政策合力。
兑现方式创新。实行房票购房时直接抵扣/扣减房款。改变传统“先垫资后报销”模式,政府补贴部分合同总价包含抵扣款,由政府部门与房企结算。
房源管理创新。建立“人才房票”房源库,动态更新。房企自主申报、住建部门审核、定期公示,确保房源真实合规。
申领流程创新。全程线上办理,“云链签”小程序操作。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实现"数据多跑路、人才少跑腿"。
政策叠加创新。可与现有人才购房补贴叠加享受。不与原有政策冲突,形成政策组合拳。
监管机制创新。实施房企书面承诺价格透明,违规退出机制。要求房企承诺“不先提价后优惠”,房源出现查封或逾期交付2个工作日内剔除。
《方案》的出台,有利于降低人才安居门槛,补齐人才住房保障短板;巩固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态势,通过人才购房需求释放来激活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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