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工作,以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信用记录。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工作,以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信用记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部署要求,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信用记录,住建部部署,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工作。
据了解,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工作的目标是:
2026年6月底,实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等信用信息全量归集。
2026年底,全面建成覆盖部、省、市、县四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信用信息归集体系,显著提升信用信息归集率、共享率。同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优化升级,有效支撑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
住建部要求,规范信息归集。
一是要明确归集范围。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备案、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信息全量纳入归集范围。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动将公共事业缴费信息等纳入归集范围,鼓励信用主体通过“自愿填报+信用承诺”等方式补充完善信用信息。
二是要规范归集流程。归集的行政处罚等信息,要明确其失信严重程度、公示期限等属性信息;信息格式须符合信用信息基础数据标准等要求。其中,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依法不予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仅归集不公示。
三是要强化信息共享。要依托住建部信用平台,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严格遵循有关数据共享标准,推动跨区域、跨层级信息互联互通,有效打通数据共享堵点卡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共享试点,探索标准化归集共享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住建部强调,要强化数据治理应用。要加快建设相关信息系统,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协同修复能力。要严格对照信用信息管理相关规范要求开展数据治理,及时整改不合格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性与规范性。要完善系统功能,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数据从采集、存储、共享到应用一体化管理。
要加强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梳理信用信息归集情况,推动信息归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严防瞒报、漏报、错报;完善从异议反馈到核查修正的管理机制,持续提升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与准确性。
为确保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扎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依托部信用平台对信息质量进行监测,视情况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实地核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