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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子”新标准:新建住宅建筑层高不低于3米

发布时间:2025-04-03 06:42 来源:本站原创

核心摘要:为适应人民群众提升居住品质的需要,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在建筑空间方面规定,新建住宅建筑的层高不应低于3米;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6米;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米。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为适应人民群众提升居住品质的需要,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在建筑空间方面规定,新建住宅建筑的层高不应低于3米;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6米;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米。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建筑技术发展水平都有了较大的提高,对住宅品质提升有了更高的需求。《规范》结合我国近年来住宅项目建设实践,在对现行住宅标准实施情况评估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遵循“经济合理、安全耐久,以人为本、健康舒适,因地制宜、绿色低碳,科技赋能、智慧便利”,提出了住宅项目的底线要求。

 

《规范》以住宅项目整体为对象,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目标,立足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注重提升居民居住体验。在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措施等方面,对住宅项目的建设、使用和维护作出规定,对住宅建设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在建筑空间方面,《规范》规定,新建住宅建筑的层高不应低于3米;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6米;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米。相较于现行标准,住宅层高、室内净高同步提升了0.2米,将有效提升新建住宅的采光、通风效果,同时也为智能家居等设施的安装提供更宽裕的空间和设计可能性。

 

在公共空间方面,《规范》要求,4层及以上新建住宅建筑,每个住宅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12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每个住宅单元应至少设置2台电梯。我国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老年人上下楼梯较为困难,4层起设电梯可以满足适老化需求,也能方便居民日常出行和搬运重物。目前有大量的多层住宅有加装电梯需求,但由于多方面因素限制,实施起来难度很大。《规范》规定,新建住宅4层起设电梯,基本能涵盖绝大多数住宅建筑,避免未来再面临加装电梯难题。

 

在室内空间方面,《规范》对户门的门槛高度、户内外高差均做出了不大于0.015米的限制,并对卧室门、厨房门、卫生间门的通行净宽分别提出具体要求,为室内空间预留出无障碍改造的条件。

在室内环境方面,《规范》提高了卧室起居室分户墙和分户楼板两侧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以及分户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对建筑设备,如电梯、水泵等传播至卧室、起居室的结构噪声、卫生间排水噪声等提出了噪声限值要求。

 

《规范》就无障碍和适老化建设提出了一系列要求。要求,卫生间便器和洗浴器旁应设扶手或预留安装条件;每个住宅单元至少应有1个无障碍公共出入口;提高户门、卫生间门的通行净宽要求,方便搀扶老年人进入或乘坐轮椅进出;提出电梯轿厢尺寸、紧急呼叫按钮高度等要求。

 

室内热环境质量关乎“冷暖”感受,是保证人体健康、舒适,提升居住满意度的关键性能指标。《规范》从冬季保温、夏季隔热以及建筑通风三个方面,对住宅建筑提出基本性能要求。考虑到夏热冬冷地区老百姓冬季采暖的需求,《规范》规定夏热冬冷地区的住宅建筑应设供暖、空调设施或预留安装位置。

 

据了解,《规范》是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规范》不一致的,以《规范》的规定为准。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和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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