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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积金购房贷款额度拟最高可上浮35%

发布时间:2025-03-19 07:11 来源:本站原创

核心摘要:日前,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苏州市将加大生育支持力度方面,拟对养育未成年三孩的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35%。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寒冬)    日前,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苏州市将加大生育支持力度方面,拟对养育未成年三孩的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35%。

 

 

据了解,随着居民收入增长和生活品质提升,苏州市民对改善型住房的需求日益显著。此前苏州已出台政策,提高贷款额度(如家庭最高 150 万元),但为进一步缓解购房压力,需针对性强化支持措施。为此,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大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旨在通过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并服务于人口高质量发展战略。

 

《通知》强调,加大生育支持力度。对养育未成年二孩的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30%。

 

养育未成年三孩的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35%。

 

《通知》明确,支持改善型住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两智一全”等新建改善型住宅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

 

借款申请人同时符合苏州市多种可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上浮额度不重复累加计算。

 

目前施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可贷额度家庭最高为150万,个人最高为120万(基础额度,不包括支持政策)。

 

苏州市此次公积金政策调整是地方政府结合国家战略、地方实际与民生需求的精准施策。通过 “促生育、惠民生、优结构” 的组合拳,既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又服务于人口高质量发展目标,为其他城市提供了政策创新的示范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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