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 > 建设工程

我国将利用2年左右时间,实现便民生活圈对主城区社区全覆盖

发布时间:2024-09-23 07:11 来源:

核心摘要:日前,商务部、住建部等11部门联合公布“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第四批全国试点及首批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名单”。提出,系统推进首批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建设,争取利用2年左右时间,实现便民生活圈对主城区社区的全覆盖。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商务部、住建部等11部门联合公布“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第四批全国试点及首批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名单”。提出,系统推进首批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建设,争取利用2年左右时间,实现便民生活圈对主城区社区的全覆盖。
 
住建部
 
据了解,为全面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着力惠民生、促消费,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商务部等部门确定了全国第四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地区60个、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首批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地区15个。
 
商务部等11部门要求,稳步推进各批次全国试点建设。
 
要对标对表,扎实推进第四批试点建设。按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三年行动的要求,督促指导第四批试点完善试点方案及生活圈子方案,问需于民在前,顶层设计跟进,健全工作机制、保障机制,迅速启动试点工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发展“一店一早”,补齐“一菜一修”,服务“一老一小”,优先配齐基本保障类业态,因地制宜发展品质提升类业态,“一圈一策”补齐民生短板,营造多元化多层次消费场景。
 
要统筹兼顾,有序推进其他批次试点工作。加强对其他批次全国试点的针对性指导,确保取得实效。指导首批试点做好三年推广期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快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加强舆论宣传,持续扩大便民生活圈覆盖范围,让更多人民群众受益。指导第二批试点开展试点评估工作。指导第三批试点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建设。
 
强调,要系统推进首批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建设。要细化工作方案,划定生活圈总量,明确每年度任务,结合实际分类推进便民生活圈建设,争取利用2年左右时间,实现便民生活圈对主城区社区的全覆盖。试点地区要加强跨部门协调,统筹各级政策资源,推动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建设与城市更新、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工作结合起来。要加强政策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推动试点建设由局部探索、一隅推进转向系统集成、全面深化,形成“圈圈相融、环环相扣”的格局。
 
全国第四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名单
 
北京市:门头沟区、顺义区、昌平区、平谷区、密云区、延庆区
 
天津市:南开区、西青区、武清区
 
河北省:张家口市、秦皇岛市、廊坊市、沧州市、邢台市、邯郸市
 
山西省:晋中市、阳泉市、长治市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锡林郭勒盟
 
辽宁省:营口市、盘锦市
 
吉林省:吉林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黑龙江省:鸡西市、绥化市
 
上海市:虹口区、杨浦区
 
浙江省:丽水市
 
安徽省:黄山市
 
福建省:龙岩市
 
山东省:临沂市、聊城市、滨州市、菏泽市
 
河南省:开封市
 
湖北省:荆州市、荆门市
 
湖南省:岳阳市
 
广东省:珠海市、东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来宾市
 
海南省:儋州市
 
重庆市:江北区、合川区
 
四川省:德阳市、眉山市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云南省:昭通市、临沧市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
 
陕西省:咸阳市
 
甘肃省:嘉峪关市、金昌市、天水市
 
青海省:海东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阿克苏地区
 
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首批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名单
 
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
 
天津市:滨海新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江苏省:南京市
 
浙江省:温州市
 
山东省:济南市
 
河南省:鹤壁市
 
湖北省:武汉市
 
海南省:三亚市
 
重庆市:两江新区
 
甘肃省:兰州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0

热门标签

投稿 订阅 合作

订阅

投稿

手机订阅入口
单位
姓名
地址
电话
稿件或合作事项
请先做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再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大文件请发邮箱:zhjszzs@126.com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027-68873367
010-88585617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zhjszzs@126.com
中华建设杂志社公众号
中华建设网
公众号
红点视频
公众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头条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