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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确保房屋安全隐患处置到位

发布时间:2020-07-21 07:18 来源:泉州晚报

核心摘要:20日起至12月31日,泉州市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综合协调组抽调市住建、城管等部门精干力量,组成12个工作指导组,对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等安全隐患处置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为了深入推进房屋安全隐患处置工作,20日起至12月31日,泉州市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综合协调组抽调市住建、资规、城管等部门精干力量,组成12个工作指导组,分赴各县(市、区)对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等安全隐患处置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各工作指导组将对照《泉州市房屋安全隐患处置指导意见》,对各县(市、区)人员密集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房屋,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非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处置情况等事项进行督导,确保安全隐患按时间节点处置到位。
 
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含D级危房),主要督促指导:属地是否立即清人封房,并按清单逐一提出加固补强或实施拆除处置方案;是否实施拆除或加固补强,并按照《意见》要求,于10月底前完成拆除处置,或12月底前完成加固补强处置;对于两层及以上“两无”(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的钢结构建筑,是否严格按照《意见》处置到位。
 
对于一般安全隐患房屋,主要督促指导:《意见》规定的需重点鉴定5种类型房屋是否进行鉴定,并于今年9月底前提交鉴定报告、提出处置意见;需进行拆除或加固补强的房屋是否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分类处置,并于今年12月底前处置到位。
 
据悉,此次督促指导事项还包括福建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审核情况;核查市级交办举报信息处置工作情况;民房闲置厂房临时建筑出租为仓库登记管理工作情况;群租房规范化管理开展情况;对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机构监管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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