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日前,沪苏浙皖司法厅(局)以“建立长三角区域长江大保护司法行政协作机制”为主题,共同发布了《长三角区域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守护长江 保障绿色发展——沪苏浙皖司法厅(局)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用法治力量守护长江母亲河共同宣言》,并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长三角区域长江大保护司法行政协作方案》。
上一篇:结算方式“破旧立新” 开创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下一篇:济南:以水定城,建设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