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为加快发展智能建造,转变建造方式,促进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因地制宜发展建筑业新质生产力,日前,山东省住建厅等14部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发展培育建筑业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意见》,提出,发展智能建造现代化产业集群。要求,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加快智能建造产业落地。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为加快发展智能建造,转变建造方式,促进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因地制宜发展建筑业新质生产力,日前,山东省住建厅等14部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发展培育建筑业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意见》,提出,发展智能建造现代化产业集群。要求,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加快智能建造产业落地。
据了解,山东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关键期,传统建筑业面临“三高一低”(高能耗、高污染、高成本、低效率)困境。全省建筑业研发投入强度不足1%,远低于制造业平均水平,制约核心技术突破。企业面临数据处理能力不足、智能系统集成难度大等问题。中小企业因数字化改造成本高、融资难,参与率不足30%。
智能建造需“技术+管理”复合型人才,但山东省相关专业年培养量不足5000人,缺口超8万人。现有产业工人中,仅15%掌握 BIM建模、建筑机器人操作等技能,企业被迫高薪外聘技术人才,人力成本增加20%。
尽管山东省已发布18项地方标准,但BIM设计协同、AI辅助设计等关键标准仍在研究中,导致市场准入不规范。此外,跨部门政策协同不足,如智能建造设备采购享受的税收优惠(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在部分地区落实不到位。
为加快发展智能建造,转变建造方式,促进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因地制宜发展建筑业新质生产力,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发展培育建筑业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意见》。这标志着山东省在建筑业转型升级领域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若干意见》从发展智能建造现代化产业集群、拓展智能建造创新驱动应用场景、健全智能建造标准与计价体系、推行智能建造全流程管理模式、建设智能建造复合型人才队伍、营造智能建造良好发展环境等6方面提出20项具体举措。
《若干意见》聚焦产业链集群培育+市场化资金赋能,将智能建造产业纳入地区产业发展规划,打造数字设计、智能建造设备装备、智能生产等特色集聚区,依托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以市场化方式支持集聚区内优质项目,实现“空间集聚+资金倾斜”双重赋能。
聚焦创新联合体搭建+应用场景激励,支持建筑业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组建智能建造创新联合体,将相关装备软件纳入首台(套)、首版次重点征集范围,助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聚焦复合型人才培育+差异化政策保障,支持设立专家、技能大师工作站,并给予平台资金与绩效奖补,推动核心技术攻关;实施一批培养智能建造高技能人才的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并择优给予资金奖励;打造“智能设备+产业工人”新模式,创新降低意外伤害保险基础费率。
聚焦多维度政策集成+全周期环境优化,从“钱、税、声”三方面发力,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改造贵”的实际问题,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
《若干意见》在发展智能建造现代化产业集群方面,要求,集聚产业链优势资源。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构建“龙头企业+配套企业”智能建造全产业链格局。对符合条件的链主企业,优先授予“齐鲁建造”品牌标识。加快智能建造产业落地。支持条件成熟的地区打造智能建造产业集群。加大市场化资金支持。重点对集聚区内数字设计、智能建造设备装备研发及制造、智能生产等领域的优质项目,通过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给予支持。
在拓展智能建造创新驱动应用场景方面,要求,加强产学研协作。搭建智能建造深度协同平台、组建创新联合体。支持创新成果转化。将项目应用智能建造创新技术情况纳入建设工程评优、评奖、评价等内容,对于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重大产品集成创新和应用的智能建造工程,优先支持申报建设工程奖项。加大适宜技术应用推广。新出让地块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项目,支持在建设条件意见书中要求企业应用智能建造技术,明确要求应用智能建造技术的,鼓励探索对项目容积率核算规则予以适当优化。扩大智能建造试点范围。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市、区)、企业、项目申请开展省级智能建造试点,打造区域性智能建造技术应用场景。加强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和项目培育。对取得明显成效的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和项目在建设工程评优、评奖和信用评价中给予激励。
在健全智能建造标准与计价体系方面,要求,加快智能建造标准研究制定。重点推动建筑机器人施工、部品部件智能生产及质量控制、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等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动态完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聚焦机器人施工、大型智能施工机械设备装备等重点领域,科学制定计算规则,为智能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提供计价技术保障和服务。
在推行智能建造全流程管理模式方面,要求,大力发展工程总承包模式。逐步形成以工程总承包企业为核心、相关企业深度参与的开放型智能建造产业体系。加快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鼓励在政府投资项目、国有投资占控股和主导地位的项目中优先采用工程全过程咨询的投资、建设、运维一体化经营模式和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管理,创新投资决策机制和工程建设管理机制,推动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智慧监管等全过程智能建造。着力推广建筑师负责制模式。强化AI辅助设计、BIM“一模到底”等关键技术应用。
在建设智能建造复合型人才队伍方面,要求,强化领军人才激励。深化产教融合育才。共建智能建造产业学院。发展“智能设备+产业工人”协作模式。在混凝土施工、构件安装、高空喷涂、塔机操作等高强度、高重复性、高风险场景优先使用人机协同方式施工。支持企业培育自有装配式建筑、机器人施工等新型技术工人,对于“智能设备+产业工人”,可根据施工作业环境,适当降低意外伤害保险基础费率。
在营造智能建造良好发展环境方面,要求,强化技术攻关资金保障。将智能建造纳入省科技计划项目范围,支持智能建造相关的BIM技术、装备制造、部品部件生产、绿色低碳等关键技术攻关及工程应用省级项目立项,符合条件的,通过“技改专项贷”贴息、设备更新补贴、股权投资等多元化支持方式,强化资金保障。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发生的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按有关规定享受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
山东省的智能建造政策通过“技术创新+制度突破”双轮驱动,为建筑业转型升级提供了系统性解决方案。尽管面临技术、人才、资金等挑战,但其产业集群培育、税收激励、人机协同等创新举措,将加快推进智能建造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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