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记者从南京市3月31日举行的“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25年3月31日起,南京全市范围内取消限售,商品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记者从南京市3月31日举行的“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25年3月31日起,南京全市范围内取消限售,商品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
据了解,南京的住宅限售政策从2017年开始,当时为应对市场火热行情,规定新购新房或二手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2022年,对限售政策进行了“松绑”,将新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3年”调整为“自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缩短了上市交易的时间;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取消限售。
据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满足居民各类住房消费需求,市房产局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市情,还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举措,主要有:
加大青年人刚性购房政策支持。引导商业银行针对性推出低首付、低利息、低月供、宽期限的特色化金融产品,有效降低45岁以下青年人购买商品住房门槛(含新房和二手房),各区可结合实际叠加人才房票、租金抵房款、先租后售、贴息消费等支持政策,助力各类青年人实现住有所居。
进一步满足居民置换改善需求。优化拓展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模式,通过政府、开发企业补助,金融机构支持,经纪机构帮卖等方式,组织引导开发企业开展“买新助卖旧”活动。
加快满足被征收群众安置需求。推动既有库存商品房全部纳入房票超市,加大房票兑付金融支持,推行“全城通兑”和“电子房票”,有效满足被征收群众多样化住房需求。
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扩大《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实施细则》的实施范围,购房人的父母、子女符合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同时将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进一步扩大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直付房租业务范围。
进一步盘活企业存量闲置资产。加大商办用地、科研用地及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执行力度,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有效增加改善型住宅供给。
着力提升城市居住环境品质。用足用好国家支持政策,加大各类资金奖励力度,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加力实施城中村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