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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推出“家庭互助购房”新政

发布时间:2024-09-27 07:00 来源:

核心摘要:9月25日,湖南省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株洲市住房公积金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于10月1日正式执行。其中,推出“家庭互助购房”新政: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在株洲新购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其配偶及直系亲属可按相关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9月25日,湖南省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株洲市住房公积金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于10月1日正式执行。其中,推出“家庭互助购房”新政: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在株洲新购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其配偶及直系亲属可按相关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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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株洲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株洲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株洲市商品房销售面积248.1万平方米,下降7.7 %;商品房销售额142.3亿元,下降5%。全年出让土地面积371.7公顷,下降27.7%。今年1-7月,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127.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3.9%;商品住宅销售面积104.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9.7%。
 
为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实行家庭互助购房政策、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实行‘可提可贷’政策、取消贷款次数,房屋面积限制”等十个方面新政。
 
新政决定,实行家庭互助购房政策,规定,在株洲市行政区域内新购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其配偶及直系亲属可按相关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执行期限至2026年9月30日)
 
在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方面,规定,在株洲市行政区域内新购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以所购住房所在区(市)县的有效住房套数核算。
 
在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方面,规定,在株洲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缴存人,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首付款。
 
在实行“可提可贷”政策方面,规定,缴存人家庭在株洲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提取不超过购房首付款的住房公积金后,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套房提取与贷款总金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在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规定,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至80万元(不区分单、双职工);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至少有1个未成年子女)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在计算借款人还贷能力时,月还款额(含其他债务)与月收入比由50%调整至60%。
 
在取消贷款次数、房屋面积限制方面,规定,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贷款次数限制。取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0平方米的限制。
 
在支持大学毕业生贷款购房和加大株洲市高层次人才支持力度方面,规定,在株洲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毕业生,毕业5年内首次在株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可贷额度上浮30%。全日制硕士学历以上、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余额倍数限制,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在全力推行“商转公”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方面,规定,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先还后贷”或“以贷还贷”办理方式,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继续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存在抵押的房产,可在不提前结清原贷款的情况下办理二手房交易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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