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近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明确2026年度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本次调整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缴存基数执行周期为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
近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明确2026年度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本次调整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缴存基数执行周期为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
据了解,本次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标准严格参照国家及西安市公积金管理相关条例,实行年度统一核定机制,每年7月集中调整一次。针对在职职工,2026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统一按照职工2025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
对于本年度新进岗、新调入职工,缴存规则予以明确:2026年1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缴存公积金,基数按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核算;新调入职工自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起缴存,基数为当月全月应发工资。若年内遇上7月统一基数调整,此类职工将以本年度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新缴存基数。
在工资核算范围上,本次缴存基数严格依据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工资总额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全部工资性收入,确保基数核算全面规范。
本次调整明确了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切实规范缴存区间。2026年度西安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2726元/月,该标准为2025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职工月均工资超出上限的,统一按上限标准缴存;工资未达下限标准的,按对应区域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工资处于上下限区间内的,按实际月平均工资核定缴存基数。
其中,西安市主城区及开发区最低工资缴存标准为2376元/月,涵盖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最低工资缴存标准为2250元/月。西铁、西咸新区、长庆油田三大分中心缴存单位职工,统一参照2376元/月的下限标准执行。
此外,本次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及核算规则同步适用于全市灵活就业公积金缴存人员,进一步统一全市公积金缴存管理标准,保障各类缴存群体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