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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春节将至 小心烟花爆竹

发布时间:2020-01-03 14:31 来源:

核心摘要:(来源: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又到岁末年终时, 耳边又闻鞭炮响。昨(26)日,记者从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2020年春节期间主城区禁放区内依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限放区域也仅限农历除夕、 正月初一至初六、 正月十五这8天可以燃放烟火爆竹, 其余时间禁止燃放。居民小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昨日上午,记者在顺庆

(来源: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又到岁末年终时, 耳边又闻鞭炮响。昨(26)日,记者从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2020年春节期间主城区禁放区内依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限放区域也仅限农历除夕、 正月初一至初六、 正月十五这8天可以燃放烟火爆竹, 其余时间禁止燃放。
 
居民小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昨日上午,记者在顺庆区金鱼岭路附近的一个居民小区内看到,在小区显眼位置均张贴着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告示,还有物管人员正在向过往居民宣传春节期间不要燃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主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大家不要私自燃放烟花爆竹。” 小区物管人员告诉记者, 大面积集中燃放烟花爆竹,既污染环境,还可能发生安全隐患。
 
随后, 记者走访了市内多个居民小区了解到,不仅仅是小区物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也纷纷走进居民小区,向居民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呼吁居民们文明过节,不要在小区、街道或是其他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销售加强监督
 
据悉,2020年春节期间, 主城区将继续采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严厉措施,通过不断加强宣传,让更多的市民知晓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知道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同时加强专项督查,对烟花爆竹销售点是否规范等进行督查。
 
“春节期间,将加强督查和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 任何个人或单位违反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如果市民发现有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限放区域 限期燃放烟花爆竹
 
据该负责人介绍, 顺庆城区内东至嘉陵江, 南至桂花路延长线、玉屏公园风景区,西至西山风景区、桂花路、环峰路、师大路、西华路三段、潆华大道,北至绕城高速的范围,西华师大华凤片区、市政新区片区、 恒大绿洲片区均属于禁放区域。
 
“同时,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文物保护单位;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风景区等重点防火区, 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除禁放区域外主城区范围为限放区, 但是也只能在农历除夕、 正月初一至初六、正月十五这8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禁止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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