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芜湖市深入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的督查考核管理机制,以街道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相对集中选择试点对象,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2019年,各区、开发区党政机关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在全市10个居民小区、20个学校、20个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示范片区进行分类试点;四县70%的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启动餐厨垃圾收运工作,结合实际创建若干示范片区。
一是强化政府主体责任。4月底前,各县区、开发区人民政府制定区级和街道层面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工作,不断扩大覆盖范围,实施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切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扎实开展。注重发挥市场作用,采取政府和市场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
二是全部门协同形成合力。市直各相关部门4月底前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分别承担垃圾分类相关的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各司其职,相互协同,齐抓共管,确保按期按质完成任务;各级政府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推进工作落实。
三是充分发挥社区作用。发挥居委会、社区党员干部和志愿者的作用,积极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等协调对接,协同推进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街道和社区设立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负责本单位、小区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监督、服务和统计等工作,并通过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四是抓好学校学生教育。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并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鼓励将垃圾分类应知应会知识纳入有关学科考试内容,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三大平台,开展学校、家庭、社区实践活动,树立垃圾分类绿色理念,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局面,促进一代人良好文明习惯的养成。
五是推进公共机构实施强制分类。形成党政机关带头、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并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扩大到其他公共机构,车站、机场、码头、文体场馆、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结合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六是加快分类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垃圾收运点和运输环节的环境监管,安全处置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大力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焚烧处理的比率。建设建筑(装潢)垃圾、大件垃圾处理厂或暂存点,统筹各类垃圾协同处理;不断完善垃圾中转设施,对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点、转运站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可回收物和各类其他垃圾分类收集、计量、中转等功能;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着力建设以大型企业为龙头,以骨干企业为支撑,向社区辐射的完整的回收体系网络。
七是认真贯彻分类规范标准。按照《芜湖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试行)》要求,规范配置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容器标识颜色。严格对照《芜湖市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程(试行)》,实施有害垃圾单独投放、餐厨垃圾分开收集和可回收物应收尽收。配备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餐厨垃圾和定时分类收集等收运方式,杜绝垃圾先分后混。倡导“互联网+”智慧分类模式,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手段,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流程和运行组织方式,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效能。
八是持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紧紧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案例,引导广大群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作用,编制垃圾分类手册、宣传折页,采取宣传栏、海报、文艺演出、宣教节目和微信微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持续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活垃圾分类现场咨询、专题宣传等主题实践活动。
九是严格实施监督考核。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生态文明建设、环保督察整改、文明单位创建、节能减排等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相关工作。市城管办对工作开展情况实施季通报、年考核,及时通报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加强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奖励举报制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资金支持,开展追责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