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改的是老旧空间,兴的是产业业态,暖的是百姓生活,赢的是城市未来。
当前,我国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新阶段,大批街区厂区普遍存在设施老化、功能退化、活力不足等突出问题。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动老旧街区厂区功能转换、业态升级、活力提升,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活力街区作出系统部署,要求各地落实《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目标要求,有序实施1500个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重大工程项目。《意见》既是回应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民生答卷,也是促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品质提升的发展良方。
以“体检”开方、以“分类”施策,在精准画像中锚定改造坐标。老旧街区厂区类型多样、禀赋各异,改造不能“一个方子治百病”。《意见》按照主导功能,将老旧街区厂区划分为老旧厂区、老旧商业街区、老旧生活街区、老旧交通枢纽及周边街区等类型,并要求结合城市体检结果,综合考虑功能关联性、空间连续性、设施共享性、实施可行性等因素,统筹确定改造范围和实施时序。这传递出鲜明信号:改造的前提是“摸清家底”,落实《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部署,更要先明底数、再定方案。各地要深入开展专项体检,梳理存量资源、摸清各方诉求、评价更新潜力,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算好资金成本与收益大账,确保项目能落地、运营可持续。同时,要以城市设计为引领,对交通组织、街道肌理、空间尺度、建筑高度、形态风貌进行引导和管控,让改造既接“地气”又有“气质”。
以功能重塑、业态焕新,在场景营造中激发街区活力。场景营造不是给老空间简单“换装”,而是围绕人的需求重塑功能、组合业态、配置服务,让“存量”转化为“增量”。《意见》对四类街区厂区分别开出“药方”:老旧厂区要在安全基础上推进功能转换和混合利用,植入科技研发、商业金融、文化创意、体育休闲等新产业新业态新场景,让老厂房变身“梦工厂”;老旧商业街区要完善设施、优化环境,积极发展数字经济、银发经济、夜间经济,打造街区文化品牌,让老商圈重燃“烟火气”;老旧生活街区要补齐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短板,一体化推进适儿化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拓展“家门口”就业空间,让老街区成为“幸福里”;老旧交通枢纽及周边街区要推动站城融合、立体复合利用,让老站区融入“新生活”。“一厂一策”“一街一景”,分类施策的背后,是对人民群众需求的用心回应——让产业有空间、消费有场景、生活有品质。
以“绣花”功夫、文脉赓续,在微更新中守护城市记忆。老旧街区厂区改造之难,难在保护与利用的权衡:“保”得过严,街区难免在封闭中沉寂;“用”得过度,文脉又将在开发中受损,所以要处理好“保”与“用”的辩证关系。《意见》明确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镇镇区可纳入改造提升范畴,要求用“绣花”功夫开展“微更新”,保护修复重要历史轴线、空间节点、历史街巷,修缮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推动居住类历史建筑、传统民居成套化改造。既不能让大拆大建斩断城市文脉,也不能让历史建筑在封闭中“冻僵”,要鼓励多元活化利用,让工业遗产讲述奋斗故事,让历史街区留住市井烟火,使保护与利用相得益彰、文脉与烟火交相辉映。
以机制破题、多元共建,在制度创新中保障长效运营。改造“三分靠建设、七分靠运营”,可持续的机制和资金是项目行稳致远的根本支撑。《意见》打出了一套机制“组合拳”:在实施机制上,依法依规优化审批流程,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享受一定年期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政策,鼓励运营单位参与项目规划设计建设,搭建多方协商共治平台,探索以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等加强数智化管理;在投融资模式上,统筹用好各类资金资源,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REITs,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鼓励物业权利人自主更新。这体现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清晰逻辑——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让受益的人出该出的钱,方能避免“改完即旧”的循环。
老旧街区厂区承载着城市的工业记忆、商业基因与生活烟火,是存量时代值得深挖的“富矿”。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改的是老旧空间,兴的是产业业态,暖的是百姓生活,赢的是城市未来。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搞大拆大建,以“绣花”功夫推进改造提升,让每一处街区厂区既有光鲜亮丽的“面子”,更有活力涌动的“里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澎湃动能,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安居宜居的城市根基。(赵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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