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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 按照"宜建尽建"原则积极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24-03-05 14:22 来源:国际能源

核心摘要:近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苏州供电分公司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近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苏州供电分公司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文件指出,到2025年底,苏州形成系统的光伏建筑一体化扶持政策和技术体系,打造一批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示范项目。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向标准化、规模化、系列化方向发展。
 
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规模应用。充分利用工业厂房、公共建筑等建筑屋顶、外立面或其他适宜部位,按照“宜建尽建原则积极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建设。对政府(含国有企业)投融资的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将BIPV要求纳入规划条件。结合城市更新推进光伏产品在既有建筑上应用,机关办公建筑在进行改扩建时,具备条件的应进行光伏建筑一体化改造。有条件的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配建一定比例储能设施到2025年底,各县级市(区)均应建成一批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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