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为进一步提升驻马店市燃气经营许可审批人员业务能力,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能力素质建设,有效规范驻马店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行为,2月26日,驻马店市城市管理局召开燃气经营许可与行业安全管理培训会。
会议解读了《河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一是明确了经营许可的实施主体。根据国家和河南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燃气主管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各县区燃气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并对各县区初审意见进行统一规范。二是明确了经营许可的申办对象。从事城镇管道燃气、瓶装燃气及其设立的瓶装燃气供应站、燃气汽车加气等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事项规定的范围内经营。三是明确了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要求。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检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燃气经营的事中监管;针对违法违规燃气经营行为强化事后监管,依法及时认定违法违规行为种类和性质并予以处置。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对于违法燃气经营企业和有关人员依法实施吊销、注销、撤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等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