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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开展智慧小区建设试点

发布时间:2023-08-17 07:07 来源:

核心摘要:日前,湖北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开展智慧小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智慧小区建设试点工作。以提升居民便利生活条件和物业高效服务水平,营造“好小区”良好环境,助力打造“宜居湖北”品牌。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湖北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开展智慧小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智慧小区建设试点工作。以提升居民便利生活条件和物业高效服务水平,营造“好小区”良好环境,助力打造“宜居湖北”品牌。
 
 
湖北省住建厅要求,通过智慧小区试点实践,探索形成一种可复制、可推广的智慧小区建设模式,发布一套智慧小区建设系列标准,建成一批绿色、智慧、舒适、愉悦的智慧小区。
 
据了解,智慧小区建设试点,将在武汉、襄阳、宜昌等三个城市率先开展。鼓励其余市、州积极参与。试点小区分为既有小区、新建小区两类。既有小区指已完工并交付的小区,包括老旧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和其他既有小区,新建小区是指尚未开工或处于前期施工阶段的小区。
 
试点工作将分五个步骤开展:
 
一是合理选取试点对象。要求选取的试点小区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和代表性,有较好的智慧化建设和改造的基础条件。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组建智慧小区建设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同时,建立管理属地化、任务清单化、监管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三是科学推进场景建设。建设场景主要分为智慧通行、智慧安防、智慧物业、智慧节能、智慧生活等五大类36项场景,同时鼓励建设创新性场景。小区按建设场景数量和质量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4个等级,试点小区均应达到基本级。
 
四是推进数据交互共享。要指导各智慧小区建设支撑平台,执行统一、开放的数据标准和接口标准,加强管理和交互,打通与社区、公安、卫健等部门的关键数据,对接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五是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依托试点项目建设,根据工作安排和进度,不断完善工作体系,提升管理水平,及时总结形成可持续的智慧小区建设、运行模式和相关技术、指导性文件、标准等成果,积累成功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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