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6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公告,命名第十一批(2022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温州市等十六个城市被命名为“国家节水型城市”。
据了解,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要求,在有关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基础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程序组织申报材料预审、第三方评价、社会满意度调查、现场考评、综合评议及公示,决定命名浙江省温州市等16个城市为第十一批(2022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
被命名为第十一批(2022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的有:
浙江省3个:温州市、平湖市、义乌市;
安徽省1个:安庆市;
江西省1个:景德镇市;
山东省3个:高密市、曲阜市、邹城市;
河南省1个:开封市;
湖北省1个:鄂州市;
湖南省2个:衡阳市、益阳市;
海南省1个:三亚市;
四川省1个:内江市;
青海省1个:西宁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个:吐鲁番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