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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对新增的“商改住”实行零容忍

发布时间:2023-04-05 08:38 来源:

核心摘要:4月3日,广东省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四部门联合发布《东莞市严控商业办公房改公寓工作方案》,要求,优化完善商业办公用房的管理机制,对存量与新增商业办公用房实行分类管理。明确,对新增的“商改住”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予以严厉惩处,情节严...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寒冬)    4月3日,广东省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四部门联合发布《东莞市严控商业办公房改公寓工作方案》,要求,优化完善商业办公用房的管理机制,对存量与新增商业办公用房实行分类管理。明确,对新增的“商改住”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予以严厉惩处,情节严重的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交易市场。
 
 
●发现擅自加层、增加面积或者改变使用用途、平面布局等涉嫌违反规划行为的,移交属地“两违”办查处
●对新增的“商改住”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依法对项目开发商或业主(改建人)予以严厉惩处,并计入征信,情节严重的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交易市场
●商业办公用房,凡发现结构、面积、布局与规划许可内容不一致的,不予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为杜绝新的“商改住”行为,《方案》提出了“建立商业办公建筑重点监测台账;加强存量商业办公建筑安全监管;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设计;科学规划商业办公用地的布局和总量供给,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优化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建立规划审批与商办用房去库存挂钩机制;完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标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管;规范房地产销售管理;完善装修环节监管;加强违法建设行为执法查处力度;加强不动产登记管理;建立项目抽查制度”等13项举措。
 
《方案》要求,对存量与新增商业办公用房实行分类管理。在存量方面,强调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对新增的“商改住”,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将依法对项目开发商予以严厉惩处,并计入征信,对其后续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审查、从严要求,在符合上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市场准入限制措施予以惩戒,情节严重的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市场交易。
 
《方案》要求,完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标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管,规范房地产销售管理,完善装修环节监管。在销售管理方面,要求督促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设立公示牌,向购房人明示房屋的规划用途、土地使用年限、契税、物业服务费、水电费标准及配套建设指标。加强开发企业和销售代理公司发布的销售广告、宣传活动、样板房的检查力度,在购房合同中与购房人明确项目的商业办公属性,告知购房人严格按规划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对虚假宣传的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建立健全既有建筑装修管理制度,加强对装修各方责任主体监管,从严查处开发企业、装修公司、业主等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商业办公用房擅自加层、增加面积或者改变使用用途、平面布局等涉嫌违反规划行为的,移交属地“两违办”查处;发现危及建筑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分别移交属地住建、消防部门查处。
 
《方案》明确,商办用房应按照规划许可载明的内容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凡发现结构、面积、布局与规划许可内容不一致的,不予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对新增的“商改住”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依法对项目开发商或业主(改建人)予以严厉惩处,并计入征信,采取必要的市场准入限制措施予以惩戒,情节严重的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交易市场。
 
为坚决杜绝新的“商改住”行为,《方案》强调,要建立督导问责机制,要求,建立健全“商改住”工作督导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并建立申报工作考核机制,对执法部门及人员不履职、履职不到位的,纪检监察部门从重处理,以儆效尤。
 
据了解,一直以来,东莞市禁止“商改住”行为,但尚未形成全流程协同管理的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只出台了一份由原城乡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房产管理局于2017年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类建筑项目管理的通知(试行)》,从建筑设计规范上提出了限制“商改住”行为的措施,但仅对施工、验收、销售等环节作出了相关要求。由于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机制,未能遏止“商改住 ”行为。
 
业内人士分析,过去“商改住”之所以受到部分购房者追捧,因为面积小、总价低,吸引了部分经济实力有限的购房人以及投资客上车。“商改住”项目一直以30-8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从库存情况来看,40平方米以下、40-60平方米的占比均为36%。据调研,开发商近几年为迎合市场需求,开始推出大户型乃至超过200平方米大平层、商墅类的商改住“豪宅产品。”为杜绝新增“商改住”项目,《方案》全面完善商业办公用房全链条管理,进一步优化商业办公类项目的建筑设计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平面立面设计、最小套内面积、建筑层高、功能井布局等方面,压缩“商改住”的操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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