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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和十六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承办城市申报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23-03-02 07:07 来源:

核心摘要:为举办好第十五和十六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通知,遴选第十五、十六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承办城市,就承办城市的申办条件、申办材料等提出要求。申办材料等要在2023年3月30日前报送。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为举办好第十五和十六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通知,遴选第十五、十六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承办城市,就承办城市的申办条件、申办材料等提出要求。申办材料等要在2023年3月30日前报送。
 
住建部图
 
据了解,申办城市要具备举办大型国际性综合展会经验,以及相关组织和经费保障能力;能够根据展会需求,统筹建设园博园、主要展馆及相应配套设施;能够宣传展示国内外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成果;参与过往届园博会展园建设。
 
申办第十五、十六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承办城市需要提供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申办报告;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意见;省级人民政府同意申办的意见;申办城市人民政府承诺书。
 
住建部就申报材料的格式作出规定:
 
申办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版);文字材料电子版采用Word格式,视频材料采用DVD格式;图纸材料电子版采用JPG格式。其中,园博会拟建展园选址的区位图、用地现状图及其土地利用规划图,图纸比例尺不低于1:2500;园博会拟建展园的概念性规划,图纸比例不低于1:1500。
 
住建部要求,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组织做好本地区相关城市申报工作,并于2023年3月30日前将申办材料等报送住建部(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向住建部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据了解,在各省市报送的申办材料基础上,住建部将组织专家评议和实地调研,并研究确定园博会承办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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