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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集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处罚 首日立案查处违法行为51起

发布时间:2020-05-13 21:59 来源:北京日报

核心摘要: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城管执法部门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工作。自5月11日起,

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城管执法部门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工作。自5月11日起,城管执法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针对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立案处罚,重点对前期已履行告知、警告、责令整改等执法程序,依然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开展执法处罚,重点查处“十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混装混运违法行为。
 
11日当天,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立案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51起,主要涉及餐馆、酒店、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商场超市、物业等,其中餐馆、酒店以及企事业单位存在问题相对较为突出;主要违法行为包括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未按规定设置餐厨垃圾收集贮存设施等。
 
其中,丰台区物美超市大成路店因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被现场责令改正,并将面临3千至3万元的罚款。对在前期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海淀区大慧寺7号院北京城建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海淀区上地六街康得大厦底商熊猫范(餐馆),均因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内,被现场责令改正,并分处1千元罚款;人济山庄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北京惠民仁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消纳渣土未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被现场责令改正,并处2千元罚款;北京宏润顺诚保洁服务公司因未按时分类收集、运输不同种类生活垃圾,被现场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罚款。
 
据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推动《条例》进一步落实实施,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市城管执法局将牵头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各区政府、地区管委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综合执法工作,着重对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个环节中出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有力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落实责任,推动全社会垃圾分类习惯养成。
 
在此,城管执法部门呼吁各社会单位及广大市民,自觉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按指引正确分类、准确投放生活垃圾,杜绝乱投乱放,提倡绿色消费和垃圾减量化,用实际行动践行垃圾分类“新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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