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近日,辽宁省出台《辽宁省加大存量商品房收购力度进一步提升住房保障能力的若干措施》,部署开展存量商品房收购工作。2月14日10时,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解宇介绍《若干措施》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
近日,辽宁省出台《辽宁省加大存量商品房收购力度进一步提升住房保障能力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部署开展存量商品房收购工作。2月14日10时,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解宇介绍《若干措施》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并会同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兼人才工作一处处长王玉辉,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兼省老龄办主任陈进,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健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若干措施》包括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切实增加公租房实物房源、多渠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序供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快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短板、保障人才安居、落实支持政策、坚持规范实施、加强组织保障共10条。
2025-2027年,全省计划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方式新增12万套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其中,新增2万套公租房,10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收购一定数量的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养老服务用房。2025年,全省新增4.5万套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其中,新增1万套公租房,3.5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城中村改造2.6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