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发出通知,决定,全面推进全区星级绿色建筑建设工作。要求,强化绿色建筑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快推动星级绿色建筑发展,到2025年底,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现绿色建筑占比达100%,一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
中华建设网讯 (严佳)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发出通知,决定,全面推进全区星级绿色建筑建设工作。要求,强化绿色建筑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快推动星级绿色建筑发展,到2025年底,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现绿色建筑占比达100%,一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
据了解,虽然宁夏2021年已出台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但2024年检查仍发现部分项目未落实设计专篇、违反强制性条文等问题。超低能耗建筑、BIM技术等绿色建筑核心技术在宁夏应用尚处起步阶段,且专业人才短缺。此外,中小企业普遍存在技术研发投入不足、设备更新滞后等问题。
虽然财政设立专项奖补,但地方配套资金有限。2024年全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财政支持仅覆盖5个项目,且部分市县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奖补标准不明确等问题。
为加快推进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推动全区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培育绿色建筑经济新增长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决定,在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基础上,推进全区星级绿色建筑建设工作。
《通知》明确了星级绿色建筑建设范围:
星级绿色建筑包括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按照《条例》落实绿色建筑星级要求,即: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当采用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鼓励其他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到2025年底,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现绿色建筑占比达100%,一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到2030年,新建建筑中超低能耗建筑数量逐步提高,种类不断丰富。
《通知》要求,落实星级绿色建筑管理工作。
要紧紧围绕新建建筑设计、图审、施工、验收、竣工备案等关键环节,完善绿色建筑建设责任全过程管理工作机制。在开展城镇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立项审批时,重点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设计策划文件和绿色建筑评估报告。在开展城镇新建民用建筑项目节能审查时,应当将星级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纳入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范围。
要结合自身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资金,有序开展绿色低碳建筑示范项目资金奖补,推进星级绿色建筑建设工作。在办理城镇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土地供应时,应当在规划条件中落实详细规划对星级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依据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办理规划许可。
《通知》强调,要强化星级绿色建筑各方责任。
要严格绿色建筑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建设单位委托项目咨询、设计、施工、检验检测时,应当明确建筑工程的绿色建筑等级等指标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立项申请、规划审查申请时,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中须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同时应附项目绿色建筑设计策划文件和绿色建筑评估报告。竣工验收时,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开展绿色建筑专项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要明确绿色建筑要求开展设计工作。要依据绿色建筑标准规范,将绿色建筑设计内容纳入建筑设计中。不符合绿色建筑设计要求的,不得提交建设单位送审。要重点把关绿色建筑设计和技术措施。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绿色建筑技术审查,出具合格的审查意见。对不符合绿色建筑等级标准或专项设计不合格的,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要落实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组织施工。星级绿色建筑应优先使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及《宁夏绿色低碳建筑技术、材料产品推广目录》推广的绿色建材产品,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建材产品一律不得使用。施工单位要按照审查合格的绿色建筑设计文件和标准规范,将绿色建筑施工技术措施、绿色建材应用等相关内容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由建设单位申报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一并完成验收工作。
要执行绿色建筑专项监理。要对施工过程中的绿色建筑技术实施情况进行监理。对擅自变更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内容,或者不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或者采用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建筑材料、产品和设备的,应当予以制止。要规范绿色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对检测发现的不符合设计或者规范要求的项目,应及时上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星级绿色建筑建设,旨在通过“标准倒逼+技术创新+产业协同”的组合拳,推动建筑领域从“高碳依赖”向“绿色引领”转型。其成效不仅体现在能耗指标的改善,更在于培育新质生产力——从光伏组件生产到智能运维服务,从建筑节能到区域生态修复。通过进一步强化市场机制、突破技术瓶颈,使绿色建筑真正成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宁夏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