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中建四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声明
近期,我司发现有不法主体擅自以“中建四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名义成立分支机构,并以“中建四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湖北)”等分支机构名义设立办公场所、开展工程承接、商务洽谈、合同签订、款项收取等经营活动事宜。就此,我司郑重声明如下:
1、我司从未在武汉市设立分公司、子公司、项目部、办事处等任何形式的分支机构或办公场所;
2、我司从未授权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以“中建四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及相关衍生名义,在武汉市开展任何经营活动、承接任何工程、签订各类合同及授权相关款项;
3、武汉市内所有以“中建四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名义设立的场所、使用的印章、签订的合同、开立的账户、发布的宣传资料等,均与我司无关,均系假冒、伪造行为;
4、任何单位及个人假冒我司名义开展的一切行为,均由其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我司依法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5、我司已保留相关证据,并将依法追究假冒主体的全部法律责任,同时恳请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提高警惕、谨防受骗,如发现相关假冒行为,请及时向我司(联系电话:13637927960)及相关监管、执法部门举报。
特此声明!
中建四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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