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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依据正式实行

发布时间:2023-03-03 16:58 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核心摘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透露,“十四五”期间,新疆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步伐,各地因地制宜发展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将达到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透露,“十四五”期间,新疆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步伐,各地因地制宜发展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将达到30%。

据了解,2022年,新疆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建成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6个,累计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约2100余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超过20%。

为填补新疆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的空白,满足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计价需求,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试行)》(以下简称《装配式定额》)于近日正式发布,3月1日起执行。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定额中各类预制构配件均按工厂生产成品,现场进行安装编制。对比传统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可以实现工厂化生产,同时将生产材料的浪费降到最低;相比于现场施工,对环境的污染可以降到最低的程度。更重要的,采用装配式建筑可以加快工程进度,只需提前生产好各类构件到现场进行安装,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工期,且更加节能环保。

《装配式定额》涵盖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装配式钢结构工程、装配式木结构工程、建筑构件及部品工程、措施项目五章264条子目。其内容结合装配式市场实际施工情况在项目划分、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方面与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做到了合理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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