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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2-07 09:16 来源:新疆日报

核心摘要:到2025年前,建筑领域碳排放增速将得到有效控制,绿色建筑由快速发展阶段进入高品质发展阶段。到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

“到2025年前,建筑领域碳排放增速将得到有效控制,绿色建筑由快速发展阶段进入高品质发展阶段。到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出台了《自治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新疆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到2025年前和到2030年前两个阶段要实现的目标。

“届时,绿色建材、绿色建筑、绿色社区、能源与资源利用等对社会碳减排贡献进一步加大。”自治区住建厅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处处长王新锁介绍,为进一步加快绿色建筑发展,近年来,新疆开始逐步试点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建筑用能逐步清洁化低碳化,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也在逐步提高。

为了实现预期目标,方案提出了两项重点任务:建设绿色低碳城市、建设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

建设绿色低碳城市,需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合理确定城市人口、建设规模和密度。推进绿色社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统筹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及集中供热绿色、清洁替代。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鼓励既有建筑加装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

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需控制县城建设密度和强度,建设一批县城品质提升示范工程。推动乡村绿色低碳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全面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开展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工作,完善相关标准,推广适用、经济的节能改造技术。提高农村生活用能电气化水平,持续推进农村地区“煤改电”清洁能源供暖改造工程。

方案鼓励地方政府落实好现有国家和自治区城乡建设低碳发展财税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部委及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绿色生态城区(城市)工程、美丽宜居乡村工程等各类助力绿色低碳发展的绿色工程,通过项目引导、资金支持,分年度实施“绿色低碳工程项目”,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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